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赤着脚站在田埂上,脚底沾着湿润的泥,凉而柔韧,像一块温存的旧绸缎。风从南边来,带着青稻穗初扬的微涩气息,拂过耳际时,竟让我恍惚听见一声极轻的唤:“阿沅——”
    不是现在这声,是十七年前那个夏末的午后,蝉声嘶哑,阳光稠得化不开,他站在晒谷场尽头的槐树下,白衬衫袖口挽到小臂,手里攥着两张皱巴巴的车票,朝我笑。那笑容干净得晃眼,仿佛能把整片被晒得发烫的黄土照出水光来。
    我低头,看见自己左脚踝内侧那道淡褐色的旧疤——细长,弯如新月,是十二岁那年追着他跑过碎石坡时划的。他回头拉我,我没站稳,膝盖磕在嶙峋的石头上,血珠子一颗接一颗冒出来,他撕了半截衣袖给我包扎,手抖得厉害,却还强撑着说:“不疼,阿沅不疼。”可我分明看见他眼尾泛红,喉结上下滚了一滚,像咽下了什么极苦的东西。
    我们生在同一个村,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村子叫青芦坳,因四面环山,坳中水泽丰沛,春来芦芽破土,秋至芦花如雪,风一吹,整片洼地便浮起银白的雾。我家在坳东头,三间土坯房,墙皮剥落处露出麦秸与黄泥绞缠的筋骨;他家在坳西头,屋后倚着老槐,门前一畦薄田,种些辣椒、豇豆、几垄早熟的红薯。两家田埂相接,中间只隔一道浅浅的排水沟,宽不过两尺,我踮脚一迈就过去,他蹲在沟那边递来刚摘的桑葚,紫得发黑,汁水染透指尖,也染透我整个童年。
    那时不知什么叫喜欢,只知他若不来,我便不肯去溪边摸螺蛳;他若蹲在田埂上修竹筢,我必坐在他身后编草蚱蜢,编歪了也不扔,悄悄塞进他书包夹层。他读初二那年,县中来人到村里招“少年农技员”,要挑识字多、手脚勤、肯吃苦的孩子去县农校集训三个月。名单贴在村委土墙上,墨迹未干,我踮着脚尖,一个字一个字数过去,数到第七行,“林砚”两个字像两粒烧红的炭,烫得我眼眶发酸。
    他没告诉我。是第三天清晨,我照例挎着竹篮去西头田里掐嫩豆角,却见他背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立在槐树影里,正把一叠纸页仔细折好,塞进贴身的衣袋。我停住,篮子垂在身侧,豆角藤蔓上的露水簌簌滴在我手背上,凉得刺骨。
    “去哪?”我问,声音很平,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转过身,额角沁着细汗,眼睛亮得惊人:“县里,学育种。”
    “多久?”
    “三个月。”
    我点点头,转身往回走。走了五步,又停下,没回头:“豆角老了,掐不动。你娘昨儿说,西头那垄豇豆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