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吉没有跑。
他记住了母亲的话:“你要像金刚一样坚强。”
他拼命地练,练得比所有人都刻苦。别人练一遍,他练十遍。别人睡觉了,他还在月光下练刀。他的刀法进步很快,十五岁时,已经是训练营里最强的学员了。
十八岁那年,他第一次杀人。
那是一个被绑架的商人,对方不肯付赎金,“黑牦牛”的人让他撕票。他用刀割断了商人的喉咙,血溅了他一脸。那天晚上,他吐了一夜,吐到胃里什么都没有了,还在干呕。
从那以后,他杀的人越来越多。
商人、官员、喇嘛、女人、老人……他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只知道每次杀人后,他的刀就会变得更红,他的眼神就会变得更冷。
二十五岁时,他成了“黑牦牛”最顶尖的杀手,代号“血刀”。组织给他配了一把特制的刀,刀身是用陨铁打造的,能吸收鲜血中的能量。他用这把刀杀了很多人,刀也越来越红,最后变成了血红色。
三十岁时,他接了一个任务——杀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是某个贵族的私生子,贵族不想认账,出钱让“黑牦牛”灭口。孩子才三岁,什么都不懂,还在吃奶。
多吉潜入了孩子的房间,举起了刀。
孩子醒了,看着他,不哭不闹,只是笑。笑得很天真,像春天的阳光。
多吉的刀停在半空中,怎么也落不下去。
他想起了自己五岁时被带走的那天,想起了母亲追着马跑的画面,想起了母亲跪在地上念六字真言的样子。
他放下了刀,抱起孩子,从窗户跳了出去。
他把孩子送到了安全的地方,然后叛逃了。
“黑牦牛”派人追杀他,他逃了五年,杀了无数追杀他的人。他的刀越来越红,他的心越来越冷。他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没有感情,没有希望,只有杀戮。
直到他遇到了洛桑和拉姆。
那个在暗市中假装撞翻他摊位的年轻喇嘛,那个用三箭连珠为他解围的女子,他们和“黑牦牛”的人不一样,和所有他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们身上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东西——善良。
不是愚蠢的善良,不是软弱的善良,而是有力量的善良。他们明明可以丢下他不管,但他们没有。他们明明可以放弃,但他们没有。他们明明可以选择一条更容易的路,但他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