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水仙一把推开护卫。
转身往回走了两步。停下。
脑子里全是刚才那只手。
两根指头。食指和中指。夹住马鞭的时候。她使了全身力气往回拽,那两根手指头连晃都没晃一下。
然后轻轻一扯。
她就趴地上了。
霍水仙在霍家长到十七岁。被她爹宠得无法无天。打过丫鬟,踹过管家,骂过朝廷命官。全长安没有人敢让她吃亏。
今天吃了。
趴在地上,啃了一嘴泥。
她应该气疯了才对。但此刻站在东市街头,心里翻来覆去转的,不是那一嘴泥。
是那张冷脸。
从头到尾没看她一眼。夹住马鞭的时候没看。把她扯倒的时候没看。转身走的时候更没看。
她在他面前,跟路边的石头没有区别。
“去查。”
“小姐?”
“刚才那个穿草鞋的。查清楚他是谁,住哪儿,干什么的。今天天黑之前我要知道。”
护卫领命去了。
霍水仙弯腰捡起地上的马鞭。鞭梢上还留着两道压痕。
南郊。
三个人走回巷子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
许广汉蹲在院门口。见他们回来,屁颠颠迎上去。
“怎么去了这么久?菜买了没?”
许平君把菜篮子往他怀里一塞。
“买了。今晚吃菘菜。”
“就菘菜?没买点肉?”
“买肉?你出钱?”
许广汉不吭声了。低头翻篮子。
刘病已跟在后面进了院子。一屁股坐在石墩上。嘴里叼着草棍儿。脸上的表情是那种刚看了一场好戏还没回过味来的兴奋。
“哥。”
陆长生在井边洗手。
“那个骑马的娘们儿,什么来头?”
陆长生甩了甩手上的水。没答。
刘病已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那身衣裳不便宜。锦袍上的暗纹是蜀绣。腰带上的玉是和田的。长安城里穿得起这种行头的,一只手数得过来。”
吐掉草棍儿。
“不是皇亲国戚,就是朝中大员家的。”
陆长生擦干手。走到石盘边坐下。
在贫民窟混了十几年的人,眼力确实毒。一件衣裳的绣工和玉的产地都能分辨。这种本事是被生活逼出来的。
“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