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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德尔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在巨魔的部落里,牙齿和拳头比脑子管用。他的同族们在他这个年纪已经能用石块砸碎海豹的头骨,能用蛮力掰断驯鹿的角。而他,骨瘦如柴,双臂细得像冻僵的蛇,连部落里最瘦弱的雌性巨魔都能在摔跤中把他压进雪地里。
    他的母亲在生他时难产死去,父亲在他三岁时的一次狩猎中被冰熊拍碎了颅骨。特朗德尔成了孤儿,成了部落里最底层的存在,谁都可以踢他一脚,谁都可以抢走他好不容易捡到的残羹剩饭。他不止一次想过,也许被踢死、饿死、冻死,都比活着更轻松。
    但他没有死。因为他的脑子里有一件所有同族都不具备的东西——耐心,以及一种近乎偏执的、把每一次屈辱都刻进骨头里的记忆力。
    他能记住三个月前是谁抢走了他藏在石缝里的冻鱼,能记住五个月前是谁把他推下冰裂缝害他差点冻死。他不动声色地把这些名字一桩桩记在心里,不是为复仇,而是为了避开那些最危险的巨魔,寻找那些最弱的、最没有防备的、最容易从他身上榨取剩余价值的猎物。
    十四岁那年的冬天,特朗德尔第一次用计谋而不是力气赢得了自己的食物。他观察到部落东侧的一处冰坡上,经常有成年的驯鹿滑倒,它们的蹄子不适应那种光滑的冰面。他用整整两天时间在冰坡上凿出更多细密的裂纹,引导鹿群走向那片最危险的区域。第三天清晨,一头成年雄鹿在冰坡上摔断了前腿,在冰面上挣扎了半个时辰才咽气。特朗德尔等所有巡逻的巨魔都离开后,用石块砸开鹿的胸腔,掏出了尚有余温的心脏和肝脏,塞进怀里,在夜色中溜回自己那间四处漏风的窝棚。
    那是他吃过的最饱的一顿。也是他第一次确认,在这片只认蛮力的荒原上,智慧同样能让他活下去。
    特朗德尔成年那天,部落的族长把他叫到了中央帐篷里。族长名叫格鲁克,体重至少是特朗德尔的三倍,双臂粗得像百年古松的树干,下巴上那对从下颚穿出的獠牙在火光中泛着暗黄色的光。他坐在那张用海象皮和驯鹿骨拼成的“王座”上,俯视着这个部落里最瘦弱的成年巨魔。
    “你成年了,”格鲁克的声音像从地底传来的闷雷,“按照规矩,你有资格参与狩猎,分配食物,争夺配偶。”
    特朗德尔低着头,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个族长从骨子里瞧不起他。格鲁克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称他为“弱种”,说他父亲是废物,母亲是没用的雌性,生出来的东西连废物都不如。
    “但我不会让你参加狩猎。”格鲁克的下半句话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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