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不算低。
口感粗糙。
难以消化。
就算是穷人,也是能不吃就不吃。
只有在贫瘠的种不出主粮的地方才会种高粱。
薛新月一个好好的千金大小姐。
她自己又不会吃这玩意。
没事去折腾这玩意干啥?
想不明白。
那群黑衣人的行为。
他就更搞不懂了。
不就一袋高粱的种子吗?
至于那么兴师动众吗?
还杀人?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犯了什么天条呢?
“你懂什么?”
“这可不是一般的稷。”
“是我家小姐不远万里让人跨过草原,从一个小国那边收购过来的。”
“据说亩产能比咱们这边的高上一成呢!”
小春不满道。
“才高一成啊。”
最难吃的高粱。
还只提高一成。
至于费那么大的劲吗?
“一成已经很多了好吗?”
“多少人还吃不上饭呢!”
“要真能多一成。”
“饥荒之时不知能多救多少人的性命呢!”
“若非如此。”
“草原那边的人也不会派人过来截杀了!”
小春明显是感受到了不服。
“那群黑衣人是草原那边派来的。”
鱼治想了想,也明白了。
这地方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还没完全解决。
什么高粱?
那是可是真正能活命的好东西!
哪怕在盛世。
只要种出来能吃的,都是亩产越高越好。
人不吃没事啊。
可以用来养牲口。
也只有亩产高了。
其他的产物才能种的更多。
养活的生物也就更多。
这么一想。
也难怪草原那边的人要来半路截杀了。
真要让大乾王朝得了这玩意。
国力是能够得到显著的提升的。
尤其是在荒年。
能活人无数的存在。
“可不就是草原那边派来的吗?”
“也不知怎么回事。”
“本来这次交易是很机密的。”
“突然就被发现了。”
“还好鱼掌柜的你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