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
“对。是你的房子,不该加我的名字。”
我看着他。
“然后呢?”
“然后什么?没有然后。我就是想跟你好好过。为了糯米,我们重新开始。”
这番话如果在半年前说,我可能会感动。
但现在不会了。
“行。那你搬回来住吧。”
“真的?”
“嗯。不过我妈半个月后也要搬过来。”
他的表情变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
“好。你妈来帮忙带孩子,挺好的。”
太配合了。
I反常即为妖。
那天晚上他睡着之后,我拿起他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他的密码没换过。
我打开微信。
找到了一个备注为“刘律师”的聊天记录。
最新一条消息——
“陈先生,关于你咨询的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对方拥有婚前全款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该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不同观点。但如果你能证明你对该房产的增值有贡献,比如共同还贷、共同装修等,有一定概率争取到部分增值收益。具体细节建议约个时间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