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谁?”
“臣已派人去大同镇接家妹林菀入京。”
“另有孤女宋小鱼,今年六岁,跟着臣,还有抗元常姓老兵……”
林枭顿了一下。
“锦衣卫衙门后院太冷,四个人总要有个落脚的地方。”
老朱盯着林枭的眼睛,盯了整整三息。
脑子里转动起来。
林枭把妹妹从边关接到京城,把孤女带在身边,把唯一信任的老兵一起安置。
这等于是把所有最亲近的人,全部搬到天子脚下,搬到皇帝的眼皮底下。
古往今来,功臣要表忠心,走的不就是这条路么?把家眷留在京城做质,等于把命根子交到皇帝手里。
这份分量,比十道誓词都实在。
老朱鼻子一酸。
他猛的从椅子上起身,绕过御案,两步走到林枭面前抬手,一把握住了林枭的手腕。
“林卿啊!”老朱声音都在发颤,眼眶泛红,“你……你这是以至亲为质,向朕明志!”
他用力握了握,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声音哽咽。
“朕何德何能,竟让你……你何以至此!”
老朱越说越动情,仰天一叹,另一只手抬起来,顺势擦了一把眼角。
“朕是那种逼着功臣交人质的小心眼君主吗!你放心,朕不是!朕绝对不是!林卿,你的忠心,朕心里都有数,都有数啊……”
林枭低头,看了一眼被老朱攥住的手腕。
又抬头,看了一眼老朱正在飙泪的侧脸。
“陛下误会了。”
老朱愣了一下,眼泪还挂在眼角。
“臣没那个意思。”林枭的语气和前一句话一模一样,平稳得没有任何起伏,“大同镇冬天酷寒,茅房都能冻裂,家妹身子弱,从小底子就不好,小鱼才六岁,老常腿上的旧伤每逢寒天便犯,京城暖和,看病也方便。”
他停了一下,补充最后一句。
“仅此而已。”
御书房的炭火噼啪了一声。
老朱的嘴巴张着,没合上。
他站在原地,手还攥着林枭的手腕,脸上那股感动一点一点冷却下去,肉眼可见的从热变凉。
他慢慢低下头,确认了一遍林枭的眼神。
没有谦虚,没有客套,没有深意,人家就是字面意思:京城暖和,看病方便,仅此而已。
老朱手一松,放开了林枭的手腕。
他站在原地,白感动了一场,脸上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