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这是五三年特感组的旧借阅登记簿,和正式归档的登记簿不是一套。因为五三年组里乱,很多档案都是各人自己记的。”
    她解开麻绳。
    登记簿封皮是草纸板糊的,边角已经磨出毛边。
    翻到第七页。
    一排借阅记录。
    大部分名字陈峰不认识。
    但倒数第三行写着——
    “十一月七日,沈建国。借阅:SML-047(沈明兰病案)。用途:核对体温曲线。备注:需方志远审批。”
    审批栏里盖着蓝章,签字处是空白的。
    “方志远没签字?”陈峰问。
    翟档案员翻到前面几页,方志远的签名出现过四次,都用蓝墨水钢笔签正楷。
    唯独这一页,审批栏只盖了章。
    “五三年十一月七号,方志远人在哪儿?”
    翟档案员查另一本值班记录。
    “十一月六号到八号,方志远出差。去沈阳北郊七号库接收关东军遗留档案。”
    陈峰的手指按在借阅登记上。
    方志远出差,审批栏空着,沈建国却能借走沈明兰的病案。
    “当时谁替方志远签字?”
    翟档案员翻回借阅登记簿封面内页,上面贴着“特感组内部临时授权办法”。
    第三条规定:组长外出期间,可由副组长代为审批。
    副组长签名栏里写着一个名字——
    卫振国。
    陈峰把病案、借阅登记簿、临时授权办法三样东西摆在一处。
    1953年11月7日。
    卫振国代签审批。
    沈建国借走亲姐姐的病案。
    病案里夹着一行铅笔字:“建国的命是姐拿血续的。”
    那一天,沈明兰高烧39.1℃。
    那一天之后,借阅卡上再没归还记录。
    那一天之后的沈建国,在特感组的档案里慢慢变成“瘸腿人”,变成“五八年为救白虎王摔断左腿”,变成“六二年被方志远枪毙”。
    但方志远六二年十一月十四调阅乙-17正箱,十五号凌晨被贺世杰打成植物人。
    贺世杰死前留下的七人名单里没有沈建国。
    周成海供词里没提沈建国。
    “沈建国还活着。”陈峰收起病案,“他五三年拿走病案,五八年救白虎王,六二年被‘枪毙’但没死透。现在又有人在方家旧宅翻旧档。”
    他手指点着借阅卡上“沈建国”三个字。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