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米三四的完整熊皮摊在院子正当中。
阳光打上去,黑色粗毛泛着油亮的光泽。
前掌比成年男人脑袋还宽,爪子内收,每一根都有小拇指粗。后背的毛最厚最密,几乎能把手指整根没进去。
齐老蔫没吭声。
他蹲下来,膝盖嘎巴响了两声,伸出右手。
那只手布满老茧,指节粗大变形,中指和食指之间有一道深深的豁口——扣扳机磨出来的。四十年。
他的手指摸上熊皮后颈。
从颈根往下,一寸一寸地捋。
捋到脊椎根部的时候,手指停住了。
一个弹孔。
黄豆大小,圆润,边缘整齐,没有撕裂,没有灼烧扩散。
入口在后颈脊椎根部正中,子弹打断脊髓后嵌在骨头里,没贯穿。
就一个。
整张两米三四的熊皮上,只有这一个孔。
齐老蔫的手指在弹孔边缘摩挲了一遍,又一遍。
他没抬头,但陈峰看见他的肩膀绷紧了。
院子里安静得只剩大黄的喘气声。
齐老蔫终于站起来,膝盖又响了两声。他盯着陈峰看了三秒钟,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那股子质疑的劲头没了。眼神里换成了另一种东西。
陈峰见过这种眼神——刘三爷验完药方时,也是这个神色。
一个干了一辈子活的老手,看见了超出自己经验范围的东西。
“坐吧。”陈峰搬出石桌上的粗瓷碗,拎起半坛烧刀子,“尝尝我自己泡的鹿血酒。”
冯大壮端上一盆炖得烂熟的鹿肉,肉汤还在咕嘟翻滚,油花子铺满碗面。
齐老蔫在石凳上坐下,接过碗,没客气。
第一碗闷了。
六十度的烧刀子兑鹿血,辣得烧嗓子,他眼皮都没眨一下。
第二碗慢些喝,夹了两块鹿肉,嚼得仔细。
第三碗端起来的时候,手抖了一下。
酒洒在虎口上,他没擦。
“我打了四十二年猎。”齐老蔫盯着碗里的酒,声音比刚才低了一截,“十六岁跟我爹进山,第一枪打的是野鸡,手抖得差点把枪扔了。”
陈峰没插嘴,给他续酒。
“后来什么都打过。狼、野猪、黑瞎子,最大的一头公狼三百二十斤,我蹲了七天才等到它。”
齐老蔫顿了顿。
“我儿子比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