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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快收摊的时候,林语彤接到了第二笔大单。
    是个穿中山装的中年人,手里提着个皮包,在她摊子前站了有两三分钟,把那几份手抄报翻了个遍,又看了看她在给工厂干事写的稿样。
    “你这字是跟谁学的?”
    “自学的。”
    中年人把稿子放回去,拿出张名片递过来。林语彤接了,纸片边角微微发皱,正面印着:《京都青年》杂志社,编辑,周明远。
    她把名片捏在手里,重新看了这人一眼。
    “你投过一幅画。”周明远说,“今天下午收到的。画校门口那幅。”
    林语彤应了一声:“嗯。”
    “你今年多大?”
    “十七。”
    周明远沉了两秒,从包里翻出一个信封递过来:“下期封面用了。稿酬先给,按正式投稿算,三块钱。”
    三块钱。一幅画,二十分钟。
    林语彤接过信封,没急着打开,把名片夹进练习册里。
    “还有,”周明远顿了顿,“你那份手抄报,第二栏那首诗——谁写的?”
    “我写的。”
    周明远又看了她一眼。“下期留一个版面给你,写什么题材随你定,一千字以内,稿酬两块。要不要接?”
    “要。”
    两个字出来,没犹豫。
    周明远拿出个小本子记了她的名字和联系地址,翻过页又抬头看她:“军区家属院207?”
    “暂住。”
    他没再多问,把本子揣回去,提着包走了。
    林语彤把那个信封压进布包最里层,收了摊,往公交站走。
    今天:手抄报四份两毛、菜单三张三毛、黑板报订金两毛、《京都青年》稿酬三块整。
    加起来三块七毛。
    减去买纸买墨水的钱
    净赚三块五毛八。
    她在公交站等车的时候把这笔账算了两遍,觉得不错。一九七九年的三块多,够她和方秀兰去国营饭店点两个荤菜了。
    当然她不会去。
    钱得攒着。
    回到家属院,楼道里飘着炒大葱的味儿。方秀兰家门口摆着双解放鞋,鞋底还带着泥。她男人回来了。
    林语彤进了207,把包放下,洗了手,开灶煮挂面。
    面条下锅的时候,有人敲门。
    她喊了声进来,门开了一半,小周把脑袋探进来。“林同志,团长让我问你,明天几点去四中。”
    “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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