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砚之坐在窗边的轮椅上,右腿打着石膏,左臂缠着绷带。他刚做完一场手术——不是为伤,而是为证。他主动要求切除体内一枚微型定位芯片,那是林振国三年前植入他后颈的“忠诚标记”。
见她进来,他示意护工离开。
病房只剩两人。
夕阳熔金,泼洒满室。
“你伯父招了。”沈昭说,“他承认,当年那起涉黑案的所有证据链,都是他授意伪造的。包括你和陈砚在休息室的十九分钟——你没逼他签字,是他自己签的。因为林振国告诉他,如果不签,就让你死在看守所。”
林砚之望着窗外:“所以,你一直都知道。”
“不。”她摇头,“我只知道,你不可能逼他。因为三年前,在高院档案室,我看见你偷偷备份了原始监控。你留着它,就像留着一把刀,等着有一天,割断林振国的喉咙。”
他苦笑:“你连这个都记得。”
“我记得所有细节。”她走近,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这是陈砚托我转交的。”
林砚之没接。
沈昭便将信封放在他膝上。
他打开。
里面不是信,而是一张银行卡,和一张便签。
便签上只有一句话:
【哥,妈醒了。她记得你。也记得我。——砚】
林砚之手指剧烈颤抖,几乎握不住纸。
沈昭静静看着他,直到他肩膀微微耸动,直到他抬手捂住眼睛,指缝渗出水光。
她没安慰。
只是在他身边坐下,轻轻握住他未受伤的那只手。
他的手很凉,掌心有薄茧,是常年握笔与翻卷宗留下的印记。
她没说话,只将他的手翻过来,用拇指,一遍遍摩挲他掌心的纹路。
像在确认某种失而复得的契约。
窗外,暮色四合。
城市华灯初上,光影流动,映在两人交叠的手上,温柔而坚定。
三个月后,林氏集团案一审开庭。
沈昭以公诉人身份出庭。
她站在公诉席上,一身藏青检察制服,检徽熠熠,目光沉静扫过旁听席——那里坐着陈砚,穿着整洁的衬衫,身旁是拄着拐杖的母亲;再往后,是林振国的辩护律师团,面色凝重;最角落,一个穿灰色风衣的男人微微低头,帽檐压得很低,却仍能看清他下颌绷紧的线条。
那人是林砚之。
他已不再是检察官,而是本案关键污点证人。因主动供述全部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