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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越没吭声,拎着枪朝那丛榛柴棵子走过去。
    巴根和许老板跟在后面,许老板的脚步尤其快,几乎是跑着过去的。他脸上的表情又兴奋又好奇,像个等着拆礼物的孩子,嘴里不停地问:“打着了没有?打着了没有?”
    李越拨开榛柴棵子的枝条,低头看了一眼。
    那只野鸡侧躺在落叶上,身子完好无损,羽毛还带着体温的光泽,整整齐齐的,连根毛都没掉。可它的头没了——从脖子往上,干干净净,像是被一把极其锋利的刀齐刷刷地切掉了。
    断口处血肉模糊,但周围的羽毛上几乎没有沾血。子弹的冲击力在瞬间完成了切割,快到血液都来不及溅出来。
    李越蹲下来,把野鸡拎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然后抬起头,冲胡哥竖了个大拇指。
    “胡哥,厉害呀。”他的语气里没有客套,是真心实意的佩服,“你这正儿八经的退伍不褪色,枪法还是这么高。”
    五六半打野鸡脑袋,他也做得到,不是什么难事。可那得老老实实地举枪、瞄准、屏住呼吸、稳稳击发,一套动作下来,少说也得十来秒钟。
    可胡哥刚才那一下,从抬枪到击发,最多不超过三秒钟。
    那不是在瞄准,那是在指。枪口指到哪儿,子弹就打到哪儿,中间没有任何多余的犹豫和修正。这不是天赋,这是千锤百炼之后形成的肌肉记忆,是刻进骨头里的本能。
    巴根走过去,弯腰把野鸡捡起来,拎在手里看了看,啧啧了两声,没说话。许老板凑过来,盯着那只没头的野鸡看了半天,倒吸了一口凉气,再看胡哥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多了几分敬畏。
    胡哥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把枪往肩上一扛,笑着摆了摆手。
    “这算啥?”他的语气随意的像是在聊今天早上吃了什么,“我们枪法好,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当时我们训练的时候,我们班长让我们打小石子——谁打得不好,晚饭连菜都不给吃,就吃石子蘸酱油。”
    他说到石子蘸酱油的时候,自己先笑了,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像是想起了什么遥远的事情。
    “石子蘸酱油?”许老板一脸茫然,没听明白。
    “你要真打不好,给你一把石子用来沾酱油。”胡哥比划了一下,你就舔那个酱油味儿。一顿饭下来,石子舔得锃亮,肚子还饿得咕咕叫。”
    李越听着,脑子里浮现出一群年轻人,趴在训练场上,端着枪,瞄准远处的石子,一枪一枪地打。全都打中了才有菜吃,打不中就舔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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