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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夺笋呐!山上的笋都被张律夺完了!】
    【杀人还要诛心?大哥快取关!】
    【那个绿光森林的大哥,建议你连夜去买份意外险,我怕你老婆下次刷的不是礼物,是你的命。】
    【神特么头上的颜色,张三老师,你是懂色彩心理学的!】
    张伟看着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评论,无奈地摇了摇头,顺手点开了下一个置顶的“高智商”提问。
    “来,看这位叫‘鼻涕侠’的朋友提的问题。”
    “他说,他打喷嚏时口水喷到了同事脸上,结果同事反手就是一个报警,控告他‘诽谤’和‘人身伤害’,甚至还主张这是‘生化攻击’。”
    张伟读完题目,整个人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
    他摘下眼镜,从兜里掏出一块麂皮绒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镜片。
    “这位‘鼻涕侠’,我首先得纠正你同事的一个逻辑错误。”
    “诽谤罪,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里规定得清清楚楚,那是需要主观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来损害他人名誉的。”
    “你喷的是口水,不是谣言。”
    “除非你的口水里能自动组合成‘他是渣男’这四个字,否则这跟诽谤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弹幕里已经有人笑得快断气了:【口水打印机?这技术连硅谷都还没研发出来吧!】
    张伟重新戴上眼镜,目光直视镜头。
    “至于‘人身伤害’和‘生化攻击’,这就更有意思了。”
    “法律不强求人类去做那些违背生理本能的事情。”
    “打喷嚏是不可抗力,是身体的应激反应。”
    “只要你不是故意蓄力三秒、瞄准对方瞳孔、精准进行远程狙击,那么在法律上,这就不存在恶意。”
    “没有恶意,就没有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咱们再往深了说一点,省得你同事真拿着鸡毛当令箭。”
    “在法律实务中,判定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人身伤害’,核心在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
    “打喷嚏作为一种不可抗拒的生理反射,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无过失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敲黑板!无过失行为,意思就是:我喷了,但我无罪!】
    【那我要是憋着劲儿对着他耳朵眼儿喷呢?】
    【楼上你那是暗杀,不是打喷嚏。】
    【张律: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生化武器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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