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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陈战找了一辆干净的车,亲自送林茉回去。
    车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外城市的路灯,一盏盏的,在我们脸上投下流动的光影。
    谁都没有说话。
    我开着车,目视前方,不敢看她。
    我怕在她干净的眼睛里,看到我自己肮脏的倒影。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我们会一直沉默到目的地,她忽然开口了。
    她的声音,很轻,很柔,还带着哭过后的沙哑。
    “阿宝。”
    “嗯。”我应了一声。
    “收手吧。”
    我的手,在方向盘上,不自觉的握紧。
    我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我知道,我无法回答她这个问题。
    收手?
    怎么收手?
    我的身后,是几十个跟着我吃饭的兄弟。
    我的脚下,是费四留下的,无数人觊觎的庞大地盘。
    我的面前,是杜三爷那座,看不见顶的大山。
    我像一个被架在火上烤的人,进一步,是万丈深渊,退一步,是粉身碎骨。
    我没有退路。
    从我踏上这条路的第一天起,我就没有了。
    林茉没有等到我的回答,但她似乎也不需要。
    她只是自顾自的,继续说着。
    “我今天,看到很多人死了。”
    “他们躺在地上,血流了一地,把泥土都染红了。”
    “他们……他们也都有家人吧?有父母,有妻子,有孩子……”
    她的声音,在微微发抖。
    “这不像电影里演的,死了,就只是一个镜头。那是活生生的人,前一秒,可能还在说话,在笑……”
    我的心,被她的话,一句句的刺穿着。
    疼。
    我看到了后视镜里,她的倒影。
    她没有再哭。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
    她不是在责怪我。
    她只是,在为我感到害怕。
    为我选择的这条,注定要沾满鲜血和死亡的道路,感到害怕。
    她伸出手,轻轻的,覆在了我握着方向盘的手上。
    她的手,很暖。
    “你那么聪明,做什么都能成功的,平平淡淡的日子也很好。”
    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这七个字,对我来说,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我有多久,没有过过平平淡淡的日子了?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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