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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微光,驱散了长夜的黑暗,也照亮了这片修罗场。
    没有人说话。
    我赢了。
    费四死了。
    从今晚开始,滨海这片地界,我李阿宝说了算。
    可我的心里,没有半点喜悦。
    只有一片死寂的,冰冷的荒原。
    费四临死前的话,一遍遍在我脑子里回响。
    那个十二岁的,为了一个馒头砸死人的男孩。
    那个十八岁的,为了能吃饱饭,替人挡刀的青年。
    他说,他是我。
    我也可能是他。
    不。
    我不会成为他。
    我捏紧了拳头。
    我会踩着所有人的尸骨往上爬,但我的脚下,不会有忠诚于我的人的血。
    我的目光,越过那些忙碌的身影,最终,落在了远处。
    林茉就站在那里。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在这片被鲜血染红的泥泞土地上,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她就像一朵,不小心从天堂坠落,掉进了地狱里的,纯白的栀子花。
    她不该在这里。
    她本该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在洒满阳光的图书馆里,在任何一个,干净,温暖,充满希望的地方。
    而不是这里。
    不是这个,连空气都散发着腐臭和死亡气息的人间炼狱。
    是我,亲手把她拽进了这个地狱。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
    疼。
    比我身上任何一道伤口,都疼。
    我迈开步子,一步一步,朝她走去。
    我的脚上,踩着泥水,踩着血水,踩着一个枭雄的尸体,和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每一步,都沉重得像拖着千斤的枷锁。
    我终于,走到了她的面前。
    我看到了她脸上的泪。
    那泪水,像滚烫的岩浆,一滴一滴,灼烧着我的心脏。
    她看着我,嘴唇在发抖,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的眼睛里,有恐惧,有担忧,有心疼。
    唯独,没有责备。
    我缓缓的抬起手。
    我的手很脏,上面还沾着干涸的血迹和泥土。
    我想收回来。
    我觉得,自己这双沾满了罪恶和鲜血的手,会弄脏她。
    但是,我没有。
    我的指尖,最终还是,轻轻的,触碰到了她微凉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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