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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用力地攥了一下。我弯下了腰,手撑着柱子,呼吸变得又急又浅。药在背包里,但我的手抖得厉害,怎么都拿不出来。“啪啦”的一声,背包掉了。
    她转过头看到我了。我们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对视了一下,她的眼睛很亮——不是灯光的亮,是装了无数星光的亮。我看不清她瞳孔的颜色,但我看到了那里面有星星,有她对这个夜晚的欢喜。那些光,一点一点地落进了我的心里。
    她害怕的跑向门口,但又跑过来了,蹲在我面前,问我“你……你没事吧?要帮忙吗?”她的声音很急,但是没有慌。她看到我的手指向不远处的背包,她直接伸手进去把药拿出来了,拧开瓶盖倒出药片送到我嘴边。
    她的手指碰到了我的嘴唇,凉的。
    我吃了药靠在柱子上喘气,她蹲在我面前看着我。眼睛里有害怕,但没有哭,只是很认真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件很重要的、不能碎掉的东西。
    药效来的很快,我实在不愿让她继续看我的囧样,我只好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她皱着眉看着我,说了一句让我记了一辈子的话:“什么人嘛……”
    那天晚上回到菊花小筑,我坐在书桌前,翻开日记本,写下了第一行关于她的字:“今天遇到了一个人,她让我觉得,活着也不是一件那么糟糕的事。”
    后来我又在阳光花海看到了她,她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笑得阳光又明媚。傍晚我特意去了菊花阁与她见面。再后来,阿成自作主张,派人去打探她的行踪。我便顺理成章的,假装与她偶遇。在酒店的小花园、在A大的图书馆、在商场的用餐区、在海边的沙滩……一次又一次。
    我问过她,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出现在菊花亭。她说“路过”。我问她为什么不怕,她说“怕什么,你又不是鬼”。我问她为什么不走,她说“你倒在那里我走了,我还是人吗”。我问她知不知道我身体不好,她说“知道”。她还说“身体不好那又怎样?你是我的朋友。”她说的是那样随意又随便。
    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那种让我窒息的、被当成易碎品的目光。她看我的眼神和看别人没有区别。该笑的时候笑,该吵的时候吵,该凶的时候凶,从来没有因为我有病就对我小心翼翼。在别人眼里我是“韩零冽,韩家的少爷,有心脏病,不能累,不能激动,要小心照顾”。在她眼里我就是韩零冽。一个会偷吃她碗里的菜、会跟她抢遥控器、会因为她一句“你不配”而哭笑不得的普通男人。
    我想,这就是我爱上她的原因。不是因为她漂亮,不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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