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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门阀出身的官员,见皇帝意志坚决,且道理、大义俱在皇帝一边,兼之新朝初立,皇帝威权正盛,军功集团鼎力支持,均田令已显露出皇帝改革田制、抑制豪强的决心,此刻若再强行反对,恐非明智。
    只得将不满与忧虑压下,纷纷低头:“陛下高瞻远瞩,臣等愚钝。”
    “既无异议,”萧宸坐回龙椅,语气转为具体,“着礼部、吏部,会同翰林院,详议科举章程。朕有数点,需尔等谨记:
    “一,科目设置。废前朝偏重诗赋浮文之弊。设明经(通晓儒家经典)、进士(诗赋、策论并重,但策论为主,需关切时务)、明法(通晓律令)、明算(精通算术,尤重田亩、赋税、工程计算)四科。
    其中,进士科为常科之首,尤为看重。明法、明算,乃治国急需之实务人才,当与明经、进士同列正途,不得轻视。
    此外,不定期开设制科,由朕亲试,选拔非常之才。
    “二,考试层级。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士子需先于本籍州县应试,通过者为举人,可参加次年于神京由礼部主持的省试,通过者为贡士。
    最后,贡士由朕亲试于殿前,是为殿试,确定最终名次(一甲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三甲同进士出身)。
    殿试后,即行授官,优者入翰林院、御史台,或放为地方知县,次者亦为州县佐贰。
    “三,考生资格。
    原则上,凡大夏编户齐民,身家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后,皆可报考。
    取消前朝对商人、杂户等的部分限制。
    然,需有地方官学或官府认可的私塾、书院之结保,证明其品行、学业。
    严禁冒籍、代考,违者严惩。
    “四,考试内容与防弊。
    试题由礼部保密拟订,殿试由朕亲定。
    试卷糊名、誊录,防止考官以字迹、籍贯徇私。
    考场纪律森严,搜检严密。
    考官回避亲故。
    有舞弊者,终身禁考,牵连考官及保人,重者流放。
    朕会遣御史、锦衣卫,明察暗访。
    “五,与学校之关联。
    科举取士,需有学校育才为基础。
    着各州县,恢复或兴建官学,朝廷给予一定钱粮、师资支持。
    鼓励民间兴办私塾、书院。官学、书院中之优异者,可由地方官荐举,直接参加省试。
    使科举与学校相辅相成。
    “六,首次开科。
    定于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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