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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换在平时,不管他的弟弟后不后悔,约翰·霍华德都会嘴贱调侃两句。
    可现在,他非常惜命,半句不提以前最爱唠叨的话。
    夹着酒瓶走到摆放酒杯的位置,拿了两个高脚酒杯和醒洒瓶,再次回到沙发这边。
    “如果是我,我会先选小洛基,然后第二个是你家小女神,第三个疯狗和第四个奥克兰可以合在一起收拾,最后一个才是我们亲爱的父亲大人。”
    一边说,他一边开了酒瓶,将红酒尽数倒进了醒酒瓶里。
    把倒空的酒瓶随意地放到一边,他再次倒躺回沙发。
    那边贵妃椅上的男人已经坐了起来,双脚落地,面向他这边。
    两人对上视线。
    蓝眸男人冷声道:
    “先收拾奥克兰。”
    约翰·霍华德闻言,脸上露出一抹“我就知道”。
    这哪里是想收拾奥克兰啊,分明就是想解决暮沉那条疯狗。
    奥克兰这老家伙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今天之后,只是父亲手上的一块板砖。
    并且,是一性次的板砖。
    父亲会在将来某个时机把板砖扔出去,它的使命就结束。
    他会把这板砖放在第四,还得是有第三的疯狗正跟它黏在一起,才显得它还有点用处。
    没了疯狗,他根本不会把它当成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他都这么想,里斯就更不可能把它看得有多高。
    轻叹一声,约翰·霍华德不得不提醒:
    “里斯,你知道的,那条疯狗就是希望你会这样行动。”
    先是自暴行踪,紧接着三番两次主动挑衅,那条疯狗目前只差把“快来杀我呀”的牌子举到他们面前。
    他们不是第一次跟那条疯狗对阵。
    明的暗的,正面的间接的,这几年来,已经回回来来的了不知道多少次。
    对方一撅屁股,他就立即能读解到意思。
    虽说吧,双方基本五五开,在M国霍华德赢,在华国那疯狗赢,他不是没有信心折掉他双臂,可目前的情况,还是要谨慎。
    明知有坑,他真不太想跳。
    蓝眸男人掀起眸子。
    “江以宁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威胁性。”
    约翰·霍华德动作一顿,随即抬眸瞅着他的好弟弟片刻,忍了忍,最终还是没忍住,扶额笑了出来。
    “我的好里斯啊,这话,你自己听听,然后自问,你信吗?”
    也许明面上的确看不到什么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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