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隐在一无名村落旁停脚,撤了符马,扑进一个晒得暖烘烘的稻草堆。
量大管饱的阳气源源不断,对比昨天的悲惨,简直是天上地下,安逸得不像话。
身上痂壳在温暖下微微发痒,顺着脖子一挠,有两片拇指大小的随之脱落,干瘪枯黄,轻轻一捏便化为粉碎。下方新生皮肤细腻光滑,透着健康的红润。
看来这东西并不是什么绝症,只要阳气补足,便可治愈。
如此一来,心情便更好了。
田野间春意融融,隔壁私塾的读书声顺风飘来,之乎者也,稚嫩清脆。
土墙边,一个放牛娃正踩在老牛背上,踮脚趴着墙头往里张望,手里攥着一截树枝,一边听,一边在土墙上划拉。
谢隐看了半晌,忽然扯了扯嘴角。
像。
像极了多年前,那个趴在墙头偷学的自己。
那时的他还叫李百岁。
北方邪祟旱夔泛滥,无数良田化为漠土。为了活命,父母带着他南逃,途中相继遇难。那时他太小,连自己名字都记不清,只知道自己姓谢。巴掌大的孩子,后来也不知怎么活了下来。
五岁那年,他流浪到南方一个小镇,因为身上阳气重,胆子又大,被一个义庄守墓的孤寡老头看中收留。
李老头给他取名“李百岁”,希望他能耐活一些,好给自己养老送终。
至此,他终于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虽然代价是干不完的活,和挨不完的打骂。吃的是残羹冷饭,睡的是正儿八经的棺材板。但总比流落荒野,冻死饿死强。
同龄人都叫他“棺材仔”,时不时合起伙来欺负他,肆无忌惮,似乎打定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一辈子都只能寄人篱下,唯唯诺诺。
他不甘心。
一有空,他就溜到私塾外去偷听偷学,想知书明理,增长见识。想着有一天能走出义庄,活出个人样。
老先生讲“人之初,性本善”,讲“朝闻道,夕可死矣”,讲“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他听不太懂,但死死记着。晚上守夜无事,就用自制的炭笔,在地板上一遍一遍写,一遍一遍地练。
李老头总骂他痴心妄想,叫他认命,时不时对他拳脚相加,试图打消他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
他不敢反驳,心里那个念头却从未屈服。
直到十三岁的某个黄昏,姜重明路过义庄门口,见他埋着头在地板上写字,笔迹清隽,风骨凛然,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