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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乐走的那天,天气很好。太阳暖洋洋的,风轻轻的,桂花树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像撒了一层金粉。乐乐从狗窝里爬出来,后腿打了几次滑,但站稳了。他走到院子里,在桂花树下趴下来,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那片埋着时间胶囊和信封的泥土。尾巴轻轻地摇着,一下,两下,三下。很慢,很轻。
    小光从屋里跑出来,穿着小鲸鱼睡衣,头发乱糟糟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他跑到乐乐面前,蹲下来,双手搂住乐乐的脖子,把脸埋在乐乐的毛里。“乐乐,早上好。”乐乐伸出舌头,想舔小光的耳朵,但他的舌头够不到了。他的脖子没有力气抬起来了,他的舌头只能舔到自己的鼻子。他舔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凉凉的,干干的。他闻到了小光手心的味道,但闻不太清了。他的鼻子也不如以前灵了。
    小光从乐乐的毛里抬起头,看着乐乐的眼睛。那双眼睛以前是亮晶晶的,像两颗黑葡萄。现在它们变浑浊了,像蒙了一层灰。小光看着那双眼睛,看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话。“乐乐,你是不是要走了?”
    乐乐不能回答。但他可以用别的方式告诉小光。他努力地把尾巴摇了一下。那一下很轻,轻到如果不是小光一直在看着,根本不会发现。那意思是:是的,我要走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是明天,就是后天。很快了。
    小光没有哭。他已经学会了不轻易哭。他把脸重新埋进乐乐的毛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记住了乐乐的味道。乐乐的味道变了,以前是阳光的味道、青草的味道、三文鱼饼干的味道。现在是老了味道、病了味道、快要离开的味道。但小光不嫌弃,他吸了一口又一口,想把这种味道也记住。因为这是乐乐最后的样子,最后的味道,最后的呼吸。
    沈念从屋里走出来,端着一碗排骨。她蹲在乐乐面前,把排骨放在他嘴边。乐乐闻了闻,没有吃。他吃不下了,他的胃已经缩成了一团,装不下任何东西了。但他用舌头舔了一下排骨的表面,尝到了刘叔的手艺,尝到了几十年的功力,尝到了爱。他把那口味道咽了下去,不是咽进胃里,是咽进心里。
    刘叔从屋里走出来,站在沈念身后,看着乐乐。他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他已经学会了不轻易哭。他蹲下来,伸出手,拍了拍乐乐的头。“乐乐,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狗。”
    乐乐看着刘叔,尾巴摇了一下。他想说: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不是因为你炖的排骨好吃,而是因为你在我闯祸的时候没有打我,在我生病的时候没有放弃我,在我老了的时候没有嫌弃我。你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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