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乐乐趴在狗窝里,把下巴搁在记忆棉垫子上,看着窗外。月亮很圆,很亮,银白色的光洒在院子里,洒在桂花树上,洒在那张《乐乐的声音》的专辑封面上。专辑封面被沈念放在了书架的最高处,跟积极参与奖奖牌、城市形象大使的牌子、小光画的“我的哥哥乐乐”、狗肉店老板的道歉信、《乐乐探长事务所日常》放在一起。乐乐看着那张封面,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
他在想,这是他第一次开演唱会,不是最后一次。以后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张专辑都会记录他的生活——他的心跳、他的呼吸、他的“汪”、他的摇尾巴。这些声音,会留在专辑里,留在听众的耳朵里,留在时间的河流里。即使有一天他不在了,这些声音还在。不是因为他唱得多好,而是因为这些声音是真的。真的是最持久的。
乐乐把脑袋换了一个方向,耳朵垂了下来,慢慢地、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梦到了那些声音。梦到了早晨的鸟叫,梦到了白天啃磨牙棒的咔嚓声,梦到了傍晚大福的呼噜声,梦到了夜晚自己的心跳声。这些声音汇在一起,变成了一首曲子,没有名字,没有调性,没有结构。但很好听,好听到乐乐在梦里摇了摇尾巴。
他在梦里摇了摇尾巴。
这就是我的声音。这就是我的生活。这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