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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乐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一条狗,会收到情书。而且不是一封,是很多封。
    事情是从情人节那天开始的。乐乐对情人节没有任何概念,在他的认知里,二月十四号就是二月十四号,跟二月十三号、二月十五号没什么区别。那天他照例趴在院子里晒太阳,大福趴在他旁边,泰山趴在行军床上,三狗并排,安静地待着。阳光暖洋洋地照在它们的背上,桂花树的影子在它们身上轻轻晃动,一切都跟平时一样。
    然后沈念拿着一叠信封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的表情很奇怪,嘴角弯着,眉毛挑着,眼睛里有光——那种“我有大新闻要告诉你”的光。她蹲在乐乐面前,把那叠信封放在地上,一封一封地摊开。粉色的,浅蓝色的,淡紫色的,还有一封是红色的,信封上画着心形图案,边缘还贴着一圈小小的水钻,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乐乐,你收到情书了。”沈念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你信吗反正我信了”的不可思议。
    乐乐低头看着那些信封,歪着脑袋,耳朵竖了起来。情书?什么是情书?是写给喜欢的人的信吗?谁给他写情书?他是一条狗,一条耳朵比脸还大、吃东西会漏渣、追蝴蝶的时候像个小疯子的比格犬。谁会喜欢他?不,不对,很多人喜欢他——网上的粉丝,养老院的老人,他帮助过的客户,警犬基地的警犬们——但那种喜欢是“你是一条好狗”的喜欢,不是“我想跟你谈恋爱”的喜欢吧?
    沈念拆开了那封红色的、画着心形图案、贴着小水钻的信封。信纸也是红色的,折成了心形,打开之后里面写着几行字,字迹工整,像印刷体。沈念念了出来:“乐乐,你好。我是一条柯基,叫甜甜。我在电视上看到你了,你挂在车底下的样子好勇敢,你吃三文鱼饼干的样子好可爱。我妈妈说你是一条英雄狗,我觉得你不仅英雄,还很帅。你的耳朵好大,我好喜欢。你愿意跟我做朋友吗?——甜甜。”
    乐乐听完这封信,尾巴摇了摇。不是心动的摇,而是“谢谢你喜欢我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复”的摇。他是一条比格犬,甜甜是一条柯基。比格和柯基,品种不同,体型不同,耳朵大小也不同——柯基的耳朵也很大的,比格的耳朵是耷拉的,柯基的耳朵是竖着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甜甜,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零食,不知道她喜欢追蝴蝶还是追蜻蜓。他只知道自己对她没有那种“我想跟你一起趴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感觉。不是因为她不好,而是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想一起晒太阳的人——不对,不是人,是小光,是沈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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