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市政厅的一封信说起。那天早上,刘叔像往常一样去开信箱,从里面拿出了一堆账单、广告和报纸。在那一堆花花绿绿的纸张中间,有一个白色的信封显得格外突出。信封是那种高档的、纸质很厚的、摸起来滑溜溜的材质,左上角印着市政厅的徽章——一个盾牌形状的标志,上面画着城市的象征性建筑。信封的正面用漂亮的楷体字写着“乐乐先生收”。
刘叔拿着信封在花园里找到乐乐的时候,乐乐正在追一只蜻蜓。那只蜻蜓是蓝色的,翅膀在阳光下闪着金属般的光泽,飞起来忽高忽低,像一架不按套路出牌的小型直升机。乐乐被它遛得团团转,舌头伸得老长,但就是不放弃。刘叔在旁边站了足足两分钟,乐乐才注意到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歪着脑袋看着那个白色信封。
“乐乐,市政厅给你的信。”刘叔蹲下来,把信封举到乐乐面前。
乐乐用鼻子拱了拱信封,闻到了油墨的味道、纸张的味道,还有一种他说不上来的、像是某种仪式感的味道——大概就是“官方文件”特有的那种让人后背发凉的气味。他用爪子扒拉了一下信封的封口,刘叔帮他拆开了,从里面抽出一张对折的、同样印着市政厅徽章的卡片。
卡片上写着几行字,乐乐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用了好几分钟才读完。大概的意思是:乐乐因为在城市安全和社会公益方面的突出贡献,被评选为“城市形象大使”,市政厅将在下周五举行授牌仪式,邀请乐乐出席。
乐乐把卡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城市形象大使”,这个词他听说过,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在电视上看到过,那都是人类当的,而且都是那种长得很好看、说话很好听、笑起来牙齿很白的人类。他一条狗,耳朵比脸还大,吃东西会漏渣,追蜻蜓的时候像个小疯子,怎么就成了城市形象大使了?
沈念从房子里出来,接过卡片看了看,笑了。“乐乐,你出息了。城市形象大使,这是多大的荣誉啊。”
乐乐趴在地上,把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耷拉着,尾巴也不摇了。他觉得这件事有点太离谱了。之前被市监局调查已经够离谱了,上法庭作证更离谱,现在又来了一个城市形象大使。他是一条狗,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在花园里晒太阳、啃磨牙棒、偶尔帮人找找猫找找钱包,他真的不想当什么大使。大使要做什么?参加活动?发表演讲?跟人握手?他一条狗,怎么跟人握手?把爪子递过去让人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