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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念看出了他的不情愿,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乐乐,你不用紧张。形象大使不需要你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你不需要演讲,不需要握手,不需要参加任何你不喜欢的活动。你只需要——做你自己。”
    乐乐抬起头,看着沈念。她的眼神很认真,不像是在安慰他,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选你当形象大使吗?不是因为你会偷U盘,不是因为你会挂车底,不是因为你会破案。是因为你让大家看到了这个城市温暖的一面。你帮助过的人,你救过的狗,你找回来的猫,你找回来的钱包,你找回来的战友——这些故事被大家看到了,记住了,传递了。你让这个城市的人觉得,他们生活的地方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与人之间互不关心的地方,而是一个有温度的、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一条小白狗的地方。”
    乐乐听完这段话,沉默了很久。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做的事情跟“城市的温度”有什么关系。他帮老太太找猫,是因为老太太哭得很伤心,他看不下去。他帮外卖小哥找钱包,是因为那三千块钱是他妈妈看病的钱,丢了他妈妈可能就没命了。他帮王大爷找战友,是因为王大爷找了几十年,眼睛里的光是那种“找不到我会死不瞑目”的光。他做这些事情,从来没有想过什么“城市形象”,什么“社会影响”,什么“正能量”。他就是觉得,这件事不对,或者这件事很急,或者这件事只有他能做,所以他就做了。
    但也许,在做的过程中,他真的改变了一些东西。不是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那种改变太大了,他说不出口——而是改变了一个人对这个城市的看法。老太太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很大、很冷、没有人会帮她,但现在她知道,有一条小白狗会。外卖小哥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很忙、很乱、没有人会在意他的死活,但现在他知道,有一条小白狗会在意。王大爷以前可能觉得这个城市太老了、变得太快、已经没有他认识的地方了,但现在他知道,这个城市里有一条狗愿意帮他找一个失散了几十年的战友。
    乐乐想到这里,尾巴不自觉地摇了摇。他站起来,走到沈念面前,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然后点了点头。那意思是:好吧,我去。
    授牌仪式在市政厅的大礼堂举行。乐乐到的那天,礼堂里坐满了人,有市政厅的工作人员,有媒体记者,有乐乐帮助过的那些人,还有很多乐乐不认识的、自发前来支持的市民。乐乐被沈念抱着走进礼堂的时候,所有人起立鼓掌,掌声像潮水一样涌来,一波接一波,拍打在乐乐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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