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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念在书房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
    乐乐趴在地毯上,百无聊赖地用爪子拨弄着一团毛线——不知道是谁把一团毛线落在了书房的角落里,大概是刘叔织毛衣剩下的。他把毛线从角落里扒拉出来,用爪子按住一头,嘴巴叼住另一头,开始认真地、系统地、有条不紊地把这团毛线拆成了一根长长的线。线缠在了他的爪子上、脖子上、尾巴上,他浑然不觉,拆得不亦乐乎。
    沈念从文件上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条白色的小狗被粉色的毛线缠成了一个球,只剩一个脑袋露在外面,眼睛无辜地眨巴着,嘴巴里还叼着线头。
    “乐乐!”沈念哭笑不得地放下文件,走过来解救他。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毛线从他身上一圈一圈地解下来,解到最后乐乐已经不耐烦了,开始用牙齿咬那些缠在爪子上的线,咬得满嘴都是毛线纤维,呸呸呸地吐了半天。
    “你是狗还是猫啊?”沈念戳了戳他的鼻子,“怎么对毛线这么感兴趣?”
    乐乐心想,我是比格,比格对什么都感兴趣。但他没有反驳,因为他现在的样子确实不太体面——粉色的毛线纤维粘在他的鼻子上、嘴巴上、耳朵上,看起来像一只刚从毛线工厂逃出来的狗。
    沈念把毛线收好,重新坐回书桌前,拿起了那份行动计划书。她的表情从刚才的轻松变回了严肃,目光在纸面上来回扫视,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着。乐乐从地毯上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线纤维,跑到她脚边蹲下,仰着头看她。
    “他们周四要动手。”沈念低声说,像是在跟乐乐商量,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但不是直接闯进来抢证据,那样太冒险了。他们想了一个更聪明的办法。”
    乐乐歪着脑袋,耳朵往两边耷拉下来,露出一副“你快说”的表情。
    “周四下午,会有人假扮成警察上门,说昨晚的入室盗窃案有了新进展,需要我去派出所配合调查。他们会给我看伪造的警官证和案件编号,看起来很专业,一般人不会怀疑。”沈念的手指停了下来,攥成了拳头,“然后他们会把我带上一辆车,不是去派出所,而是去别的地方。”
    乐乐的眼睛瞪圆了。他猜到那个“别的地方”是什么地方了——一个没人能找到沈念的地方,一个沈念没办法把证据交给警方的地方,一个也许沈念再也出不来的地方。
    他站起来,尾巴不摇了,耳朵竖了起来,整个身体绷得紧紧的。他的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两排整齐的小白牙,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带着警告意味的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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