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他走过来,把灯笼塞给我,灯笼柄是温热的,显然被他攥了很久,“晚上光线不好,伤眼睛。明天我把我爹的夜明珠灯偷出来给你用,那灯亮得能照见蚊子的腿。”
我摇摇头,把描红本给他看,最后那个“习”字,“羽”字的两点总算没粘在一起,像两只刚起飞的小虫,翅膀还带着点抖。沈砚笑着在上面画了个小太阳,用朱笔涂得圆圆的:“进步啦!明天教你写‘羽’字,保证比王夫子的胡子还翘!”
灯笼的光落在宣纸上,墨字被染成了暖黄色,连带着那只歪歪扭扭的小鸟,都像是要从纸上飞出来似的,翅膀上的花纹闪着光。我攥着灯笼的手紧了紧,心里像揣了团桂花味的火,烧得整个柴房都暖烘烘的——原来“习”字不只是小鸟扇翅膀,还是两个人借着月光,偷偷把日子往亮里写,一笔一划,都带着不肯认输的劲儿。
回到柴房时,枕下的墨锭还在散发着兰花香。我摸出描红本,借着从窗缝漏进来的月光数了数,今天写了二十三个“习”字,虽然有十七个都歪得离谱,但最后那个,真的有点像小鸟了。我把沈砚画的小太阳对着月亮,好像能看见他挨戒尺时梗着的脖子,还有递桂花糕时眼里的光。
灶台上的水缸映着月牙,像块没磨开的墨锭。我突然想,等练会了“习”字,就去跟王夫子说,杂役也想参加描红比赛——不是为了那支镶玛瑙的狼毫笔,是想让他看看,沈砚教的“习”字,真的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