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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了,就能看见他。他不会找不到。
    砚台里的墨早就干了。从回到老宅的那天起,就没有研过。十年,二十年,也许更久。墨痂贴在砚底,硬邦邦的,像一小块黑色的石头。他看着那方砚台,看了十年,二十年,也许更久。他祖母在他十五岁那年说的话,他一直记得——“读书人手里不能没有砚。”他有砚,但他不是读书人了。他不再读书,不再写字,不再做任何读书人该做的事。他只是坐着,灯亮着,砚干着,笔搁着。他听雨,想那个人。砚台里的墨干了,不会再研了。他死了,砚台还在这里。在桌上,在灯下,在阳光里。它陪了他一辈子,从江南到京城,从京城到江南。它见过他写字的样子,见过他熬夜的样子,见过他等那个人的样子。它见过那个人,那个人坐在他案边,刀横膝上,闭着眼睛。它见过那个人把茶盏推过来,说“喝”。它见过那个人在纸条上写“护”。它见过那个人。它替他记住那个人。他死了,砚台还在。砚台在,那个人就没有完全消失。
    笔搁在笔架上。笔是旧的,笔杆被磨得光滑发亮,笔尖已经干了,硬了,分叉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用过这支笔了。从写完最后一封密奏的那天起,就没有用过。他把它搁在笔架上,和砚台并排摆着。他看着它,看了十年,二十年,也许更久。他想起第一次拿起这支笔的时候,那是他五岁开蒙的那天。父亲把一支新笔放在他手里,说——“砚清,从今天起,你就是读书人了。要好好写字,好好做人。”他好好写字了,好好做人了。他写了一辈子字,做了一辈子人。他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但他辜负了一个人。那个人把半块玉佩放在他掌心,说“拿着”。他拿了,但没有拿住。那个人死了,从他的指缝间滑落了,掉在地上,碎了。他把碎片捡起来,拼在一起,裂痕还在。他不能把裂痕补上。补上了,灯就灭了。他不补,灯亮着,那个人就活着。在他心里,在他脑海里,在他握着玉佩的每一个深夜里。他活着,和他一起活着。
    纸铺在桌上。纸是白的,很薄,边角有些发黄。纸上没有字。他想写,但写不出来。不是不会写,是不知写给谁。那个人不在了,他写给谁呢?写给自己?自己看。自己看了,会哭。哭了,眼睛会肿。眼睛肿了,就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了。他不能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他要记住那张脸,刻在心里,带进坟墓里。下辈子,他还要找那个人。找他,认他,对他说——“我来了。你在吗?”他会在的。他答应过他——“我会等你。”他等着。他不会不来。
    纸的末尾,压着两半拼在一起的玉佩。不,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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