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砚清拿起那封陈情书,走到桌前,把它压在砚台底下。砚台是旧的,端砚,方形,巴掌大,边角有一处磕碰过的痕迹。跟了他十年了,从江南老家带进京的。他祖母在他十五岁那年给的,说“读书人手里不能没有砚”。他一直带着,从县学到府学,从府学到国子监,从国子监到翰林院。砚台里的墨从未干过。不是没有写完字的时候,是他觉得,砚台空了,心也就空了。现在砚台是干的,墨用完了,没有研新的。他不想研了。研了也没有用。没有东西可以写了。写也没有用。没有人会看了。他已经写完了该写的一切,说完了一切该说的话,做了能做的一切。他救不了他。他只能看着他死。
他在桌前站了很久。久到灯油烧完了,灯灭了。他在黑暗中站着,手里还握着那半块玉佩。他把玉佩贴在胸口,贴在心口的位置。那里有一盏灯,灭了很久了。从那个人被捕的那一刻起,就灭了。他点了四次,想把它点着。用第一份陈情书点,用第二份点,用第三份点,用第四份点。每一次都点着了,烧了一会儿,又灭了。他点不亮了。那盏灯太暗了,风太大了,他的火柴太少了。他点不亮了。他只能在这黑暗中站着,握着那半块玉佩,等。等那个人回来。那个人不会回来了。他知道。但他还是在等。因为他答应了那个人——我会等。你回来的时候,灯就会亮。你回来的时候,天就会亮。你回来的时候,我就不会一个人了。他答应了他。他不能食言。他等。
他明白了。这世间,有些冤屈,是写不出来的。不是写不出来,是写出来也没有人看。不是没有人看,是看了也没有人信。不是没有人信,是信了也没有人敢说。不是没有人敢说,是说了也没有用。这个朝堂会吃人,会吃证据,会吃真相,会吃那些不该被吃掉的东西。它也会吃陈情书,会吃密奏,会吃那些写满了冤屈的纸。它把它们吞下去,嚼碎了,咽进肚子里,消化掉,变成粪便,拉出来。没有人记得那些纸上写了什么,没有人记得那些字是什么颜色,没有人记得那些写字的人是谁。他们只记得——有一个叫陆砚清的翰林院编修,写了四份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