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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安宁的虚无。
    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何方,只记得那个娃娃说的——
    闭上眼睛,心里想着先生,再睁开眼,就能见到他了。
    先生……
    老爷子在心里默默念着这两个字,念了一辈子的两个字,从青葱少年念到白发苍苍,从战火硝烟念到和平盛世,念到牙齿松动,念到声音沙哑,念到连呼吸都成了奢侈——
    先生。
    我想见您。
    我想了好多年,好多年啊……
    ——然后,光来了。
    不是医院里那种透过窗帘的淡蓝色阳光,而是金灿灿的、暖洋洋的光,像是陕北高原上秋日的午后,天高云淡,黄土坡上吹着干爽的风,带着泥土和庄稼的气息。
    老爷子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愣住了。
    入目的,是一间土坯房,不大,却收拾得干干净净。
    墙面用黄土泥巴抹得平整,地上铺着青砖,虽然有些坑洼,却扫得一尘不染。
    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旧木桌,桌上整整齐齐码着几本泛黄的书册,还有一盏老式的煤油灯,灯罩上蒙着薄薄的灰。
    窗棂是木头的,糊着窗户纸,有些地方破了,用旧报纸补了补,阳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在地上投下一道道细碎的光斑。
    空气里有股子熟悉的味道。
    墨汁的清香、旧纸张的霉味、还有一丝丝旱烟的辛辣,混在一起,酿成了岁月沉淀后的安宁。
    “这……这不可能………”
    老爷子呆呆地坐在一张木凳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枯瘦的、布满老年斑的手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年轻有力的手,指节分明,掌心有薄薄的茧,是常年握枪留下的痕迹。
    手背上的皮肤紧致光滑,带着青年人特有的健康光泽。
    他猛地站起身,动作利落得让自己都吓了一跳。
    没有关节的酸痛,连呼吸都顺畅了,每一次吸气都能感觉到满满的力量。
    “我……我真的回到了从前!!!”
    老爷子喃喃着,声音清亮得不像话,和他记忆里二十岁时的自己一模一样。
    他低头看向自己身上——一身洗得发白的灰布军装,领口的两颗纽扣没扣,露出结实的锁骨,腰间扎着皮带,腿上打着绑腿,脚上蹬一双布鞋,虽然旧,却干净整洁。
    胸口别着的那枚红星,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老爷子下意识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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