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时间交给陈向东与乐队几人自己磨合。
吉姆·莫里森倒是始终都没走,一直跟在陈向东身边。
从陈向东歌词的编排来讲,他就很好奇,这首歌到底是个什么歌?
卢卡斯以往唱了好几首原创的。
却都不像这首歌一样,给他一种怪异的感觉。
陈向东再次与乐队的这几人一一认识。
一个是白人主吉他手,主要用木吉他和电吉他。一个是黑人副吉他手,主要用贝斯和电吉他。
在洛圣都这种摇滚至上的城市,乐队配有两个吉他手很正常。
不过。
这间录音棚不算小,也算不上大。
按照常理来讲,一个乐队标准是六个人,这只有四人。
另外是黑人鼓手,白人键盘手。
陈向东与几人交流了一番后,大致了解到了几人都会什么乐器,擅长什么风格。
好在虽然只有四人,但都能满足他的需求。
除了一点,就是还差一个吹口琴的。
恰好,在场有一人还真就会吹口琴。
陈向东转头看向吉姆·莫里森。
与其说是看着吉姆,不如说是看着吉姆身上挎着的斜挎包里揣着的东西。
吉姆满头问号。
“卢卡斯,你现在应该和这群乐手交流,看我干什么?”
陈向东发问。
“你口琴吹得好吗?”
吉姆一愣。
这回不再是之前被问到吉他时那副尴尬的模样,反而来了精神。
“哦,我的朋友,我的技术你还不清楚吗?如果需要我帮助的话,我很乐意效劳。”
于是,五个人算是凑齐了。
陈向东先找来一把木吉他,和在场几人演示了一遍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
未开始,除了卢卡斯有些兴奋以外,其他四人都有些不以为然。
这小子除了长得帅以外,他们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
写出来的歌词,像是有点东西。
但是又让人看不懂,并且结构混乱。
包括旋律也是。
几人中唯一能看得懂曲谱的键盘手是这么评价的。
“朋友,恕我直言,你这个曲谱前半段和后半段像是两首歌。”
而对于这样的一个评价,陈向东只是笑了笑。
废话。
他就是将两首歌合在了一起,不像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