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下一刻因为某个领导人的愤怒,世界就会面临核打击。
人们向往自由、向往和平。
中老年人害怕失去,年轻人们对未来全是迷茫。
正因为这个时代的社会是这样的氛围,才会有那么多呐喊。
那么多富含各种思想的摇滚乐。
才会有那么多寓意深刻的电影,倡导人反思、倡导人思想、倡导人终止这一切。
其实这个时代的米国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华国。
年轻人被称为垮掉派,年轻人又自称为嬉皮派。
这些年轻人就有一点类似于后世的躺平族。
不过和躺平族不同的是。
嬉皮派想要的是改变这个国家,躺平族却是面临无法改变,只能躺着。
因此,六十年代也算得上是米国的思想爆发期、文学浪潮期。
社会风潮。
热衷于反叛、热衷于不拘一格、热衷于特立独行、热衷于诗和思想。
这同样侧面印证了当时在米国的娱乐界里,最受欢迎的两种男性形象。
第一便是长发、眼镜、哲学、诗人、温文尔雅、说话引人发省,却又在合适的时机能呐喊、能对抗不公。
另一种就是吊儿郎当,长相痞里痞气、坏里坏气。
一副老子第一天老二,不想被世俗约束,只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的模样。
而这两样,陈向东在捏卢卡斯的时候全占了。
在坏小子这边,拥有极其顶尖的建模与外貌。
同时又给了一双极其深沉的灰蓝色眼睛和长发。
而当这么一个米国帅小伙拿起吉他,那低沉磁性的嗓音唱起音乐来时。
瞬间吸引了整个餐馆所有人的注意。
首先是勉强有些懂行的吉姆听出了不对劲。
这个时代,大多只有搞摇滚乐队的人会用到吉他。
而用吉他要么就是用电吉他,要么就是用木吉他弹民谣扫弦。
但陈向东所用的是巴赫式的复式指弹。
这种古典式的弹法却运用在民谣的木吉他上。
再配合陈向东那极具张力且温柔的唱腔。
唰的一下,吉姆身上的汗毛根根倒竖。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感觉。
吉姆莫里森并不是正经的音乐生出生,他作为洛杉矶长大的孩子,学的是电影。
而学电影的他知道,非同寻常的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