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东以古典的弹法配合弹唱,这在这个时代是极其少见的。
而站在他以一个酒吧驻唱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唱腔、唱功也是极其惊艳的。
就这副嗓子,就已经吊打他所见过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歌手了。
他心中不由得想。
怪不得卢卡斯能一哼就哼出我想要的旋律,原来他的音乐造诣有这么高。
相比于吉姆能听出陈向东音乐里的门道。
餐馆里的另外几个熟客和老板娘这位少妇,就不一样了。
她们不懂什么音乐,但她们懂得欣赏美,也懂得听音乐。
听到陈向东在这边弹边唱,这几个女的全都惊为天人。
她们形容不出来是什么样的好听,但是听着就是身心愉悦。
并且是从未听过的那种好听。
再配上陈向东顶着的卢卡斯的那张脸。
可把这些个女白人听得,心灵连同着身体都快跟着化了。
而这首歌歌词中所含有的意境,更是让几人如痴如醉。
虽然这首歌的内核讲的是黑人平权运动。
但是如果不是激进的种族分子听到这首歌。
结合当前环境,没人会认为这讲的是黑人。
毕竟弹唱的人是一个极其英俊的白人小伙。
恰恰相反,她们只会觉得现在弹的正是美国所面临的问题,正是无尽黑暗中想要寻求到光明的那种诉求。
整个餐馆落针可闻,只缭绕着陈向东的琴声、打板声和他的歌声。
而就在陈向东唱完的最后那一刻,在场所有人都还没有回神的那一刻。
餐馆的玻璃门外,忽然传出几声乌鸦叫,所有人都恍然一惊,转头望去。
只见三两只体型不小的渡鸦,正扑扇着翅膀,朝着天际线外飞去。
不少人如梦初醒,这才意识到,在陈向东唱歌的时候,居然吸引到了几只渡鸦来围观。
这下,不少人看向陈向东的目光,甚至带上了几分惊异。
吉姆莫里森更是表情夸张。
“哦,我的朋友,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你看到了吗?就连渡鸦都来为你倾听了,这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陈向东脸上仍然挂着那迷人的微笑。
“这首歌的名字叫《Bck Bird》。”
这首歌字面意思就是乌鸦或者黑鸟。
注意,bird这个词。
在英格兰的语境当中,某些地区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