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有决心、有能力消灭我们的物种来说,发现我们并不难,这是相当合理的逻辑。”
“会进行种族灭绝的机器人或物种在科幻中很常见,但在现实中几乎没有意义。”
“如果你是这样一个物种,并且能够设计出持久且能自我复制的机器人来清除银河系中的外星生命,你为什么要满足于在任何行星的几百光年范围内留下几个观测站,只是为了监听无线电信号呢?”
“你完全可以仔细搜寻每一个可能有生命存在的行星,然后每隔一亿年重复一次。或者,如果你只是讨厌智慧生命,为什么要等无线电信号呢?”
“为什么不在宜居行星附近留下卫星望远镜,一直盯着那些行星,寻找任何规律呢?”
“有时候打开谷歌地球,放大到能一次看到几英里的范围,看看像国家公园这样的自然区域,再看看任何人类定居的区域 —— 城市或农田。这两者的区别非常明显,不需要视频信号就能看出来,而且在它们发明无线电之前,你就能通过这种方式探测到文明了。”
“面对这样的逻辑,很难想象一个文明会想到这一点,却只是在自己的星球上隐藏数百万年,尤其是考虑到通过扩张,它们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来应对侵略者,更多的科学家来研究武器,更多的星球来制造这些武器,多个星球可以作为防范自然灾害或其他文明的末日武器突然袭击的保障。”
“所以,虽然外星人只听不说是合理的,但认为它们都这样做,并且持续数亿年,就不太合理了。”
“类别 2 就到此为止了。再次强调,类别 2 的根本问题在于,除非你相信技术必然导致灭绝,或者所有社会都会以同样的方式进化且不增长,否则类别 2 就会受到非排他性的影响。”
“没有理由认为它们都会这样做,尤其是这样做还有很多明显的弊端。这就把我们带到了类别 3。”
“在类别 3中,我们认为:外星文明存在且不难被发现,我们经常与它们互动,但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们也将把它分为几个子类别:”
“3a:外星人就在我们中间,但隐藏了自己。”
“3b:外星人曾经在我们中间,帮助我们发展出了技术。”
“3c:外星人就在我们身边,但难以辨认,我们只是看不出它们的真面目。”
“3d:我们自己就是外星人。”
“类别 3 最大的缺陷是缺乏证据,但正如我们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