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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这一次,克劳狄亚没有再把毛贼当成可怜的流浪汉(尽管他真的很像),更学会把人控制住了再问话。
    那是一位相当邋遢的男巫,头上披着一只墩布,短外套好像被几条大型犬拿来磨过牙。他没有穿长袍——他应该穿的,至少掩盖一下那两条特征明显的罗圈腿,仿佛他从一出生就得跨上马背逃命,躲避想拿他襁褓磨牙的大型犬。
    “你是谁啊?”克劳狄亚把他那条麻瓜运动裤的腰带抽掉了,那裤子现在就堆在他那双露脚趾的大头皮鞋上——就算他有本事挣脱她的魔咒,也出不了门。
    “我认识你。”男巫被缴了械,被迫像麻瓜一样高举着双手,神色却一点儿都不慌张,一张口就是一股烟酒都来的浓浓臭气。
    “克劳狄亚·克劳奇。”他挤眉弄眼地说,反而喊出了她的名字,“别激动,姑娘,自己人……我也是凤凰社的。”
    “自己人?”克劳狄亚冲他微笑,“我可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目前只有食死徒配跟我说这个单词。”
    她抖了抖袖子,露出裹着长手套的小臂,作势要脱掉。
    “要看看吗?”她问,故意学着麻瓜电影里的变态杀人犯模样,还歪了歪脑袋。
    克劳狄亚并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吓住他,她只是听叔叔说起过:食死徒会杀掉所有见过自己标记的人,甚至麻瓜——尽管人家并不明白这个破纹身有什么含义。
    她紧张地盯着男巫,还装得云淡风轻。
    “噢是那个,好吧、好吧……”男巫露出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我跟你相好的还挺熟的,你知道的,这下你总该信我了吧?说实在的,他可比看上去好相处多了,你正相反啊。”
    难道真是自己人?克劳狄亚立即感到了威胁,她只感到威胁。
    所以就小小地用了点儿手段——好歹也在伏地魔身边待了一年,总不可能什么坏的都没学到吧?
    作为一个贼,为非作歹时固然应该胆大包天,但该胆小的时候也绝不含糊,何况这也根本没什么可瞒人的——男巫招供,说他听说一个小道消息,一件很有价值的黑魔法物品最近正要在“三把扫帚”交易出手。
    “听说?听谁说的,说来听听。”
    男巫一时张口结舌,苦笑道:“你以为这是上课回答问题吗,小姐?”
    “要是能得到它,我至少能躺平半年……”他哼哼唧唧地抱怨,“相当厉害,所以相当抢手,眼下多少人做梦都想要一件这样的东西保护自己……知道吗,连邓布利多都能撂倒,还能撂倒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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