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问慈应声道:“好,我们辰时四刻便出发。”
她说完便顾不得一旁的祝献了,简单叮嘱了一二别再作弄伤口,便转身朝外走去。
毕竟昨夜事发突然,又有祝献在侧,有些话不便直言,所以此番赶路离开前她还得同鲍六再交代清楚些。
她走得匆忙,半点未瞧见身后之人垮掉的脸色,他唇角弧度陡然下落,眸间阴郁之色更甚,像黢黑油墨在清水里蔓延侵蚀开来。
平京城里有句吓唬娃子的老话,路边狗莫招惹,你要摸便被咬,拇指断血流干,肠悔青为时晚。
这话说得不无道理,路边摇尾乞怜的野狗可不要随意招惹逗弄,否则等它们露出獠牙,便要被生吞活剥了去。
咬破了皮算是轻的,最糟心的后果便是被追着咬一路,人走到哪,它跟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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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六抱着一大盆花生啃,剥得两手焦黑,嘴里嚼个不停,却忽地感到身后一阵凉意袭来,下一瞬肩上一沉。
“好雅致呀,鲍天师。”
他衣服底下的一身汗毛蹭地一下全都立了起来,心脏突突突跳个没完,登时差点没吓晕了去。
他定了定神,面上又挂上谄媚的笑容,眼瞧着来人颇为不客气地拿了几颗花生,一屁股坐在他面前,笑容僵了两分,“七姐,您咋来了,可是有啥吩咐?”
鲍六这人究其前半生当真是把没脸没皮四个字贯彻到了极致,明明还大宋问慈几岁,却偏一口一个姐一个奶奶地叫着,端着是恭敬阿谀的模样,叫人伸手也打不着笑脸人。
不过宋问慈倒不甚在意他的称呼,只要能把事儿办好了,便是他喊爹喊娘都无伤大雅。
她剥开花生壳儿,目光状似不经意地掠过他的神色,将这人几息间所有的情绪变动揽入眼中。
她与鲍六相处了整整五年,他滑头狡诈、见风使舵的性格自然不是第一天知道。
但饶是如此,她仍然对他吞下自己亲手喂进去的毒药后,还能保持如往常无异的模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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