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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石,正二品 600石,从二品 500石……到了正七品,年俸只有 140石,正九品 60石,从九品更是只有 50石。
    到了明成祖朱棣时期,虽然出现了“以米折银”的情况,俸禄也略有增加,但相比唐宋时期的官员俸禄,依然低得可怜。
    用粮食来计算俸禄,可能不够直观。我们可以用相同的购买力,将其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根据史料记载,明朝一石米大约相当于现在的 90公斤。按照如今市场上普通大米 5元/公斤的价格来换算:
    正一品官员的年收入(900石米)换算成人民币,大约是 900×90×5 = 405000元,也就是 40余万元;
    从一品官员(750石米)大约是 750×90×5 = 337500元,即 30余万元;
    正二品官员(600石米)大约是 600×90×5 = 270000元,即 27万元;
    ……
    正七品官员(140石米)大约是 140×90×5 = 63000元,即 6.3万元;
    正九品官员(60石米)大约是 60×90×5 = 27000元,即 2.7万元;
    从九品官员(50石米)大约是 50×90×5 = 22500元,即 2.25万元。
    这样一看,明朝官员的俸禄的确很低。尤其是基层官员,比如正七品的知县,年薪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只有 6万多元,而正九品、从九品的官员,年薪更是只有 2万多元。
    可即便如此,明朝官员的实际收入还要打折扣。因为在很多时候,朝廷发放俸禄,并不会全部给现米或者现银,而是会用胡椒、布匹、瓷器,甚至是从海外运回来的木材等实物来抵扣一部分。这些实物的实际价值往往远低于折算的俸禄,官员们只能自己想办法变卖,才能换成现金维持生活。
    更重要的是,古代官员的家庭人口远比现在多。一个官员家中,除了妻子、儿女、父母,往往还有三妻四妾,以及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家丁、丫鬟、师爷、衙役等。以正七品的知县为例,他的年薪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只有 6万多元,要养活十几口甚至几十口人,还要支付师爷、衙役的工资(朝廷只给官员发俸禄,师爷、衙役等下属的工资需要官员自己承担),简直是杯水车薪。
    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是最好的例子。海瑞曾担任淳安县知县(正七品),他一生清廉,从不贪污受贿,仅仅依靠朝廷发放的俸禄生活。结果,他的家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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