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郑芝龙受招安后,并未完全按照朝廷的期望行事。他表面上为朝廷效力,实则借着朝廷的名义,大肆铲除海盗中的异己势力。在短短数年时间里,郑芝龙率领部众先后平定了境内其他大小海盗团伙,逐渐掌控了福建沿海的海上霸权。与此同时,他还提出了“移民东番”(今台湾)的政策,表面上看,这一政策是为了安置失去产业的流民,施行仁政,实则是郑芝龙的“祸水东引”之计。将境内的流民送到东番这个蛮夷海岛,既能消除流民对朝廷统治的隐患,又能为自己开发东番、拓展势力范围奠定基础。
在坐镇福建泉州发展实力的同时,郑芝龙也积极着手开发东番。他组织流民前往东番开垦土地、发展农业,同时在东番建立据点,发展海上贸易。郑芝龙的这一系列举措,看似是为了推动东番的发展,实则有着更深层次的考量。他深知自己与朝廷之间的关系并非牢不可破,一旦将来与朝廷翻脸,东番便可成为自己的备用落脚点,为自己保留一条后路。
随着势力的不断壮大,郑芝龙逐渐称霸福建沿海。他一边以朝廷官员的身份打击海盗,维护沿海的“秩序”,一边却暗中包庇走私活动,将大明的海疆视为自己的“后花园”。郑芝龙利用自己的官身,公然进行走私贸易,将南洋、东洋的洋货运往内地,赚取巨额利润。更甚者,他还规定,过往的海船,无论其身份是海盗还是商人,都必须购买郑氏的旗号,才能在东南沿海海域安全通行,否则便会遭到他的船队的袭击。凭借着这一“过路费”制度与走私贸易,郑芝龙每年的收入可达千万两白银,然而,这些巨额财富,他却从未向朝廷缴纳过一厘一毫,全部纳入了自己的腰包。
不过,郑芝龙虽然在海上大肆敛财,却并未危害普通百姓。相反,他经常拿出一部分财富救济沿海的贫苦百姓,因此在百姓心中,他不仅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官员,反而成了一个体恤民情的“大善人”。实际上,郑芝龙收取“过路费”的对象,大多是江南地区的地主士绅、富商大贾以及各种利益集团的船只,还有尼德兰(荷兰)等西方殖民者的船只。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他们根本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海船出海贸易,自然也不会受到郑芝龙“过路费”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