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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承屿把搓热的掌心覆上了她的脚踝。
    他的手很烫,红花油的热辣混着他掌心的温度,像一块温热的膏药贴在她肿胀的皮肤上。
    疼痛在那片温热中松动了一些,像冰面下的河水开始缓慢流动。
    他揉得很轻,轻到像怕碰碎什么,但每一下都揉在肿胀最严重的位置,力道从掌心渗进去,穿透皮肤穿透筋膜,抵达深处。
    他的拇指在她脚踝骨下方画着圈一圈一圈的,不急不慢,像一个耐心的匠人在打磨一件作品。
    沈知意低头看着蹲在地上的顾承屿。
    他的睫毛垂着在眼下投了一片扇形的阴影,鼻梁在脸颊上落了一道锋利的线,嘴唇微微抿着,表情专注得像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她的脚被他托在掌心里像一个婴儿被托在大人的手中,他的手太大了大到她的整个脚踝都被他握住了。
    他搓一会儿,搓到掌心不热了,就停下来再倒一些红花油,再搓热了再敷上去再揉。
    一遍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像一个在练习功课的小学生,一遍写不好就写第二遍,第二遍写不好就写第三遍,直到写好为止。
    他一边揉一边看着她那只短胖短胖的脚丫子。
    脚趾圆滚滚的像五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嫩白的汤圆,挤在一起,亲亲密密的样子。
    脚背鼓鼓的,没有骨感只有肉感,像一只刚出炉的、白白胖胖的、撒了糖霜的小面包。
    他忽然觉得这只脚好可爱,不是那种让人心动的可爱,是那种让人心软的可爱,像小猫的肉垫。
    像婴儿的拳头,像一切幼小的、柔软的、没有攻击性的、让人想保护的东西。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有种想咬一口的冲动。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换以前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手会去碰女人的脚。他有洁癖不说严重,但从不碰别人用过的东西,不穿别人穿过的衣服,不住别人住过的酒店。
    女人的脚,在他眼里是身体最私密的部位之一。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把一个女人的脚捧在掌心里,反复揉搓,像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可现在他蹲在这里,膝盖跪在大理石地面上,单膝下跪的姿势像求婚,但又比求婚更虔诚。
    求婚是求一个承诺,而他此刻只是在求她的脚踝不要肿得太厉害。
    他低头继续揉,嘴角弯了一下。
    不是自嘲,是那种“原来我也会这样”的了然。
    沈知意看着他蹲在地上给自己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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