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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这句话里的冒昧。
    “附近。”
    男人模糊又礼貌地回答了她,之后视线移向窗外,想要结束对话的意图明显。
    后来林弦景才知道,他说的附近,是一个城中村的小单间,只够放下一张床,没有窗户,白天不开灯就是一片漆黑,他每天背着电脑到处蹭网。
    但那时候的他每天穿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打理得很整齐,很难让人从外表猜出他的落魄。
    快餐店的店长是位浓眉阔面的中年女人,一开始也对男人有点意见,后来她发现,那个男人坐在窗边的时候,店里的生意莫名好了很多。
    原因的话,还是怪他长得太好看。
    女客人从大街上路过,一眼就能注意到他,空闲的话就会走进来坐下,点一堆东西,偷偷看他。
    胆大的会主动和他搭讪,林弦景坐在收银台后面,看他红着耳尖连连摆手,总是忍不住想笑。
    搁这演偶像剧呢!
    偏偏这套老土偶像剧一周总得演上那么两三次。
    她都看腻了。
    慢慢的男人拒绝的时候耳朵尖也不红了,被打扰到也只是礼貌点头说声“不好意思”,然后继续忙自己的。
    日子过了大半年,他彻底成了店里的吉祥物,要不是林弦景拦着,店长恨不得在门口立一块牌子,骚包地写上“帅哥陪吃”几个大字。
    那年冬至过后雪下得特别大,整个城市像动物冬眠的窝,大街上的车都不见几个,店里的客人少了一半,林弦景难得度过了一个闲适的冬天。
    男人依旧每天都来,有天趁着上菜的功夫,林弦景问他:“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秦苜。”他说。
    林弦景不知道是哪两个字,只觉得挺好听的,出于礼貌,林弦景也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
    “我叫林弦景。”
    男人也没问她的名字是哪三个字,只是很快点了下头,目光有点不自然,视线交错没几秒,便匆匆看向电脑屏幕。
    *
    遇到秦苜的第二个夏天,他来的频率开始变低。
    一周来两三次,坐不到三个小时就走。
    每次来都穿不同的衣服,款式看着很讲究,手里的电脑也变成了时新的轻薄本。
    林弦景猜他创业成功了。
    有天店长突然举着手机,操着一口城乡结合部样式的普通话,兴奋地给她们念:“以秦科技近日完成千万级A轮融资,创始人秦苜年仅二十四岁……”
    林弦景凑到跟前,看清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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