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写的是他。
“林鹤声站在馆长办公室里,手里拿着这份书稿,意识到了一件事:这本书的作者不是预言家在写作,而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在记录自己死亡的每一个细节。他提前写好了自己的死亡,然后按照剧本,一步一步走向雪夜里的图书馆。”
林鹤声放下书稿,走到窗边。
窗外是漫天大雪。槐荫路两侧的梧桐树全都白了,像一排沉默的送葬者。他想起多年前的一件小事,那时候他刚从警校毕业,第一个案子就在这附近。一个年轻女人从图书馆四楼跳下来,手里攥着一张借阅卡。案子最后以自杀结案,但他一直记得那张借阅卡上写的最后一个书名,叫做《罪与罚》。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
而现在,二十年后,有人在这里死去了,手里握着一本叫《罚罪》的书。
罪与罚。罚罪。
顺序反了。
手机震了一下。老郑发来一条消息:“死者嘴唇内侧有印刷油墨的痕迹。他死之前,可能咬过什么东西。或者说,咬过这本书的某几页。”
林鹤声低头看着手里的物证袋。黑底烫金封面上,那两个大字在雪光映照下泛着冷光。
他把书从袋子里抽出来,重新翻开。这一次他注意到了之前忽略的东西,书脊的装订处,有几页被撕掉了。撕得很整齐,用刀片沿着装订线裁的,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缺失的页码大概是第147页到第152页,正好六页。
那六页写了什么?被谁撕掉了?是死者撕的,还是凶手撕的?
他翻到第146页。故事写到一个关键的时刻,“然后他听见了那个声音”,就断了。这句话只写了一半,最后一个破折号拖到了页边,像一条被掐断的线。
那个声音是什么?
林鹤声把书翻到第153页。这一页上有文字,但内容跳了一大截。前面还在写他在二楼阅览室检查尸体,翻到这一页,故事已经跳到了后半夜:
“凌晨两点四十分,林鹤声在证物室里重新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终于明白了死者想要告诉他的事。那六页纸不是被人撕掉的,是被死者吞掉的。他在死之前把那六页纸嚼碎了吞进了肚子里,因为他要用自己的尸体,把那六页纸上的秘密带进坟墓,又带出坟墓。死人不会说话,但胃酸不会消化油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