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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聿行甚至还记得,那年是天顺二十二年,年前楼渊跟着又立了战功的父兄回京,从那以后就留在了京中。
    楼渊的生辰在十月初旬,秋猎在他生辰后不久,所以算下来,那一年的楼渊也跟自己一样是十六岁。
    都说自己十六岁高中是年少有为,楼渊又何尝不是?
    自然有记得的人在背地里幸灾乐祸却故作唏嘘说楼渊被富贵迷了眼,也有忘了的人惋惜楼将军的幺子如此不成器辱没家族。
    可裴聿行知道楼渊才没有废,一直都知道,从很久以前就知道了。
    客观来说,楼渊这几年装纨绔装得很成功,就是那些自诩眼光毒辣的老狐狸肯定都信了七八分。
    可裴聿行那么聪明,又有一双澄明如镜的能轻松地看明白许多事的双眼。
    于他而言,看穿楼渊比写文章想个典故更轻松,就好像这个人对他毫无防备。
    楼渊很厉害,是少年英雄,楼将军虎父无犬子,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这些话就算楼渊忘记了,裴聿行也会替他记得的。
    谁让他记性就是这么好呢。
    别人要怪就怪这一代的世家子弟都太没用,把楼渊衬托得太厉害了。
    要怪秋猎那天的日头太好,日光落在骑在马上的楼渊后背,从裴聿行的角度望过去他像是多了一件灿金色披风。
    他抬手用拇指蹭去脸颊边的一点血迹时,笑得那样开怀恣意。
    从云州到上京,裴聿行见过形形色色的无数人,可他只见过楼渊那样笑。
    那一瞬间,周围的人与事都无声变成了黑白色,只有楼渊在他的眼中那样鲜明又亮眼。
    裴聿行竖着耳朵听楼渊对平德帝讲自己是如何一箭射中野猪眼睛时,那根箭矢还插在野猪眼上,尾羽被日光镀上金色,在瑟瑟秋风中轻轻抖动。
    一只近三百斤重的公野猪,楼渊一个人就猎到了,只受了些擦伤。
    而他还那般年轻,才十六岁。
    裴聿行实在是对这事印象深刻、难以忘怀。以至于他悄悄想,若是要写一本主角是将军的话本,就以楼渊为原型好了,好写得很。
    “想什么呢?”裴聿行思绪纷飞时,楼渊一边轻声开口,一边忍不住侧过了身。
    然后,他对上了一双盈满笑意的眼睛。
    浅棕色的桃花眼微微弯起,眼尾上挑的幅度很小却像钩子似的紧紧勾在人心尖。不痛,但是有点痒。
    似莹润白玉的脸上染了薄红。最深处恰在眼尾,一路蔓延至颧骨。像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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