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邮件附件自动展开。
【延后署名协议_v0.3】
起草人并不是程未安。
是保护代理01。
协议结构非常简单。
【姓名状态可为:已确认、临时使用、尚未决定。】
【“尚未决定”不设置失效期限。】
【任何主体不得因未提交姓名而被自动删除。】
【主体可随时新增、修改或撤回公开称呼。】
【内部索引仅用于定位记录,不得作为对外姓名及身份用途。】
【在主体无法表达时,应优先保留存在状态,不得推定其放弃。】
周砚看到第二条,立刻调出如今的保护协议。
当前系统里,“尚未决定”只允许保存七十二小时。期限一到,主体必须提交姓名,否则重新进入清除审核。
“七十二小时不是旧协议的规则。”他说。
第十九代看向程未安:“谁改的?”
程未安打开附件的版本记录。
第一代起草时,延后署名没有期限。
第三代增加了定期核验,目的只是确认记录没有损坏。
第六代将核验周期改为三十天。
第九代正式加入七十二小时限制,并把“核验未完成”改成“姓名逾期”。
修改理由只有一行:
【长期未命名主体占用资源,影响角色分配效率。】
签署者:
【第9代第一执行人。】
复核人:
【程未安。】
第十九代的目光落在最后三个字上。
“又是你。”
“是我。”
“第九代提出修改,你通过了。”
“当时我认为,七十二小时足以让一个主体选出临时称呼。”
不归看向他:“阿照已经说过,她没想好。”
程未安脸色发白。
“不只是她。”第十九代说,“第一代也说过。”
程未安没有再回答。
他亲手申请过延后命名,却在多年以后同意给这种延后加上期限。不是因为七十二小时以后,一个人便会自然知道自己叫什么,只是系统等不起,项目也不愿意等。
一个人没想好,成了流程逾期。
不归把两份协议放在同一页面。
【初始版本:姓名可长期尚未决定。】
【现行版本:七十二小时内必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