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啤酒桶的顶端。气味不算好,也并不总是安静舒适。白天常有金属碰撞的嘈杂,夜晚会传来不知名的咆哮,还永远有人类在附近吵吵嚷嚷。
它并不喜欢那些声响,但那里安全,能遮风,又远离地面,高高在上。
没有狗能跳得这样高,大猫也懒得费力上来争抢。更好的是,那些不带来食物却偏要伸出爪子的人类,大多也懒得够到这么远。
直到那一天,一个深色头发的年轻人类停在了桶前。像其他人类那样,他也凑近脑袋,发出古怪声响:
“咪咪?凯蒂?嘬嘬嘬嘬——”
它甩甩尾巴,懒得搭理。人类顿了顿,转身走开了,却没走太远。很快,他又绕回来,站得更近,脱了外套,手里拿着一根骨头,轻轻压在桶沿。
那东西向来是扔给狗的,但闻起来不坏,肉香像爪钩一样勾过来。
它迟疑地凑上前嗅了嗅。人类则把手伸过来,动作很轻,不像狩猎的那种劲。可下一秒,视线忽然一暗。布料兜头而下,四脚瞬间悬空。
“捡个猫,家人们——超好看的长毛小奶牛!它想跟我回家!”
没有礼貌的人类!
挣扎已经来不及。人类跃上一匹大马的背,旁边居然还跟着一匹马。两匹马的气息交织在一起,其间隐约掺杂着狗、蜜蜂、木材、溪水和另一个人类的味道。不全是坏味道。
如果这些都来自他的领地,那这片领地一定相当广阔。
它勉为其难地窝了下来,决定看完再做打算。
于是,当天傍晚,它从酒桶上的“它”,变成了米尔谷郊区的格斯特。拥有了一个水碗,一个食盆,一把专用的梳子,一块垫在窝里的软毛巾,还有两个愿意共享领地的人类。
可今天,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人类却一个都没有出现。
格斯特独自巡视完一圈,回到屋门前,发现两只狗也已经等在那儿了。小的那只嘴里叼着空饭碗,大狗脚边则放了一只兔子。格斯特凑上前嗅了嗅——认出它来自昨天自己最先盯上的林地家族。
哼。狡猾的狗。
格斯特钻进窗户,里面的气味比往常更杂。壁炉熄了,面包热腾腾地飘香,蛋液与虾仁的腥鲜弥漫在空中……看来今天不必外出狩猎?格斯特两眼一亮,循着香气一路追踪,却在厨房边缘刹住脚——
人类在那里。金色头毛的在,深色头毛的也在。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往日在这块领地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