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拎着一个印有“尿素”字样的尼龙蛇皮袋,站在出站口的公用电话亭旁。他身高一米八五,骨架宽大,常年的农活让他肩膀宽阔得像扇门,哪怕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迷彩服,虽然布料褴褛,也掩盖不住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野劲儿。
电话接通了,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但呼吸声极重,频率很快。
“喂……”
“芳姐吗?我是陈锋,我妈让我来投靠你的。”陈锋声音洪亮,带着点山里人的憨气。
“嗯……嗯……好,你……你等着吧,我……待会……呼……过来接你。”
电话那头的声音断断续续,带着明显的喘息,偶尔还有点娇嗔的鼻音。
陈锋愣了一下,挠了挠头问道:“芳姐,大白天的你在干啥呢?”
“呼……没事……你在南广场喷泉那等着吧,我等会过来!”
电话“咔哒”一声挂断了。
陈锋撇了撇嘴,心里暗嘀咕:这大城市的人就是讲究,大白天就....?
他在喷泉边蹲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个不长眼的小偷看他穿得土,想往他怀里掏。陈锋眼皮都没抬,在那只手伸进兜里的瞬间,他左手闪电般探出,精准地扣住了对方的手腕。
“咔”的一声轻响,那是骨头受压的动静。
"兄弟,出息点。"陈锋咧嘴,露出一口森白的牙,手上力道却分毫不减,"老子裤兜里就剩二百四,你偷去也不够买棺材。"小偷的脸瞬间涨成猪肝色,疼得眼泪鼻涕齐流,连滚带爬地消失在人群中。
这种身手,得益于八岁那年村里来的瞎眼乞丐。老东西在他家蹭了半年口粮,临走时留下一套吐纳法和三招杀式。陈锋练了十二年,练得皮肉如铁,筋骨如钢,连村里的老猎户都说他"眼睛里有凶光"。
又等了片刻,一阵高跟鞋叩击地面的清脆声由远及近。
“陈……陈锋?”
陈锋抬头,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眼前站着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女人,波浪大卷发,一件紧身的黑色亮片吊带裙把身材勾勒得前凸后翘。最扎眼的是那双腿,白得晃眼,脚上踩着一双红色高跟鞋。
林芳走到跟前,摘下墨镜,那双勾魂的丹凤眼上下打量着陈锋,突然噗嗤一笑,半开玩笑地调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