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此时好,不肯照离人。
梧桐生矣,于彼朝阳。
梧桐花落时,春意已尽。葛根生长,艾草繁盛,菽、麻可播种。世间万物等待一场好雨,不大不小,最可滋养植物。
张闪这样想着,恍惚间仿佛已见雨下。梧桐花飘落雨中,轻盈如云雀点细枝。
可是怎么,黄白小花,却染上血污了?
原来、原来,是落在血中了。粘稠血液包裹住漫天的花和叶,将山坡和平原尽皆涂成赤色。
“不——!”
梧桐落矣,哀彼沙场。征人不归,吾谁与盼?
两个月前。南方吴国。
从前北征时,吴王两次被陈国击退,四年前吴王死,其子即位,是为吴殇王。
吴殇王性子柔软,从小南北文化皆通,深信老庄之道,静以养身,安以养国,于是不挑战争,只事生产。
四年,国力日强,却在今日拱手送给亲叔叔。
当然不是真送,是被其叔叔杀害于寝宫——手里还握着他那时常把玩的枣木棍,死不瞑目。
其叔极为,是为吴厉王。这位吴王比赵王还狠,不仅杀了众多老臣,还将吴王宫中姬妾、子女尽数斩杀,血染吴宫。
“留着尔等,想起往事,也要伤心,不如去陪吾侄。尔之血肉,为我吴地将士祝祷!”
吴王手一挥,哀叫声此起彼伏,其中一小儿的血,喷了足有三丈高,遮蔽天日,落下时蒙住刽子手的双眼。
“这叫‘白虹贯日’,证明王上英勇,先祖亦将祝福。”
旁边还有个胡说八道,给恶人帮腔的——正是格彧之子格令。此人目露凶光,如狼一般。
其父格彧在白地失败,被陈国兵陷害,因此才死在吴地——这年轻人本就狠毒,阴沉的性子,又加以满腔仇恨,更是狠得了不得。
吴厉王把他捞出来,重用之,自然是要打仗了。厉王看不上从前那些个君主的做派,战争,自然是要抢土地,抢人,去除其宗庙——否则,只去炫耀个国威,简直如同儿戏!
“多亏我侄儿体贴,给寡人留下积累,可供将士取用。”厉王就着眼前的惨状,入耳是哀鸣阵阵,啜饮他珍贵的熊血酒——真比男女之事还要让人陶醉!
他让格令附身过去,问道:“依尔看,向北征伐,何地为先?”
格令一直在等这个机会。甚至杀吴王也有他撺掇的一份。
“自然是陈,此地君臣,与我国仇恨最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