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华月看着他,眼睛很亮,用平常说话的声口——轻轻的不重要的声调,和你闲谈似的,十分的尊重和尊敬是不缺少一丝一毫的,可说完了话转身就把人忘记了——说完了就是完了,刚才的尊重、刚才幽幽生起的情义就完了。她道:“你很好,只是我不喜欢。”
宋瑾之想说些什么,却又听见华月说:“我不喜欢做人家的太太、不喜欢做人家的妈妈,更不喜欢做人家的儿媳妇,连小姐也不喜欢做。”宋瑾之听见前面的两句话,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可那份明白在后一句说出来后又被阻碍了。——他不明白、不知道,既然华月不愿意做新家庭的附属品,那只好做亭亭的小姐了,可她连小姐的身份也不喜欢——那她做什么?
他问道:“那你做什么呢?”
华月淡淡地笑了,说:“我不喜欢做太太就算了,连做小姐也不喜欢,是不是很奇怪?像摊子上的瓷器一样,它被买走,会被用来做茶杯、做饭碗、做花瓶,可是它一直摆在摊子上的话,就什么都不用做,只是摆在那儿——我喜欢那样。”
宋瑾之不明白,接过来轻声道:“可是——没有人买的话,摊子的主人要对它生气的,气急了会把它摔碎了。”
他说完这句话,忽然明白了。
果然听见华月笑道:“碎了就是完了。”
做别人的妻子,做一个富家的少奶奶,公冶华月一向觉得可怕。照着结婚对象的标准,宋瑾之相貌不错、家世好、有个人能力和发展前途,是个很不错的世俗的结婚对象。他人有些木讷,不大和人来往,嫁给他,大概可以安安稳稳地做宋家的少奶奶。两人一路交往下来,要说没有一点感情就太淡薄了,还是有一些的。不过瑾之对华月而言,更像是一个朋友,一个普通朋友,一起去过一些地方、度过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仅此而已,再多就没有了。她也向瑾之说过一些话,然而他不能懂。假使他懂得的话,会是华月的好朋友。这些基础之上,用来结婚也就够了——结婚不就这么一回事?大家凑一凑,差不多也就够了。人对于感情,向来轻贱得可以。照世俗来说,已经是很好很好了,只是华月不喜欢。
半晌,宋瑾之方道:“总是我哪里没做对不如你的意吧?我大了你好几岁,嘴巴又笨,知道的东西又没有你多,你应当嫌弃我的。”
两人一向没有深入的交流,不过看看风景、品尝品尝事物,可只要一说起话来,宋瑾之总觉得公冶华月好的,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好。她有一颗水晶琉璃心,明月似的,散着淡淡的珍珠的光晕。他的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