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香樟树的罅隙中簌簌落下,祝明殊盯着赵京酌肩头那一小片摇晃着的光影出神,只觉得过载的心跳快要无处安放。
赵京酌身上独有的苦香像张密不透风的网,铺天盖地地裹住祝明殊,令他产生被这个人完全笼罩着的错觉,呼吸间尽是他的气息。这样近的距离,令祝明殊一时间难以控制住自己,脸红的几乎冒烟,像个出了故障被送去检修的小机器人,咬着唇愣生生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少年的体温透过单薄的运动衫一不留神溜进祝明殊胸口,祝明殊只觉得心脏缠上了条小蛇,酥麻微凉,又带着点痒。
他忍不住支起身子,与赵京酌保持一定的距离。
“别乱动。”
赵京酌有力的手掌箍紧祝明殊腿根,几乎一只手就快要整个圈住。
大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点没有什么存在感的软肉。赵京酌忍不住想,这人似乎真的有点瘦。
祝明殊乖乖巧巧地伏在赵京酌肩头,敏感地咬住腮肉,心头百转千回,最终却只是怯生生地点了点头,又想到赵京酌似乎看不到,于是含糊地“嗯”了一声。
没想到会是赵京酌第一个对他伸出援手,将他从困境中解救出来,又好心地送他去医务室的人。
祝明殊在心底傻傻地想,赵京酌真好。
长得好,家世好,样样都会,哪里都好,就连心地也特别善良。
祝明殊心底忍不住冒出些傻念头,笨笨地想,像赵京酌这样的人,哪怕只是遇见他,就已经是一种幸运了吧。
他细数着赵京酌的优秀,不免有些自惭形愧。
于是变得更加被动,仿佛在赵京酌面前,祝明殊就恨不得低到尘埃里去。
一路无话,赵京酌领着祝明殊到了医务室,碰巧医生不在,赵京酌就让祝明殊坐在床上,接着,一条腿半屈膝蹲下,褪去祝明殊的鞋袜,把祝明殊受伤的那只脚轻轻搭在自己大腿上查看他的伤势。
祝明殊的皮肤呈现出近乎透明的冷白色,隐约可以窥见足背上青色的血管,脚踝纤瘦,带着几分伶仃的美感,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整个环住。
与祝明殊常年见不着光的冷白肤色不同,赵京酌的肤色是各式各样的运动项目沉淀下来的小麦色,比如他酷爱在卡克特斯海滩冲浪,也没少跑到因特拉肯玩滑翔,因此阳光也更偏爱他,毫不吝啬地在他身上雕琢出深色的痕迹。
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