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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衙内,妇人、孩子、恶霸、证人皆跪在地上,等候县令判案。
    堂外站满了围观的百姓,叽叽喳喳,都想看个热闹。
    “这是偷窃还是遇匪了?”“都不是,听说是杀人了。”
    “啊,有谁知道详情吗?哪边是凶手哪边是报官的?”
    “这你都看不出?摆明那穿着贵气的是凶手!听说是村里一霸,常年欺压百姓呢。”
    “那人看着好生眼熟,像在哪里见过。”
    “你住哪边?”“聚贤路。”
    “哦,北边的,难怪你不知道,他住在城西的,我们那一带都晓得。”
    “什么来头?”
    “五年前上林居闲置的大宅子一夜之间卖出去了,银票对方还是一次性付清的。我们就猜,又是哪儿来的新贵发达了,结果啊,居然是跟京城的大官有点关系。”
    “这些消息你们都咋知道的?”
    “呵,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嘛,他府邸跟前平时出入的人总有人认识嘛。”
    “哦,哪位大官?”
    谈及隐□□,另一人将身体凑近,捂着嘴在对方耳边说道:“听说是姓东方的那个。”
    突然,惊堂木一声透响,穿彻整个县衙,顿时所有声音都消停住了。
    县令高声道:“被告人李典,你可知罪?”
    “草民一向恪守礼法,老老实实做人,什么时候干过伤天害理的勾当?”说这话时李典挺直腰杆,面色无惧,仿佛字字发出肺腑,而自己才是那个被冤枉的人。
    “抬上来吧。”
    县令挥手,两人将一具尸体抬出放在堂前。
    一股恶臭使得众人皆退后几步,嗓子浅的已经干呕起来。
    “此人是灵涯村人,几天前遇难。他的妻子前来报案,说是你半夜放火,故意杀人。”
    “我与他们无冤无仇,为何要这样做?”
    “大堂之上,不是你说没有就没有的。她的邻居,还有灵涯村的几十口人都可作证。本官派去的人记录在册的见闻难道也有假?”
    县令又看向作证的人道:“你说你亲眼看见他放的火?要是有半句捏造,那可得挨五十大板。”
    妇人旁边的邻居没见过这种场面,脸色有些发白,身上盗汗,但是拳头却紧紧握住,像在下定决心。好似个贪生怕死的正义之士。
    接着擦了擦汗才答道:“是,草民亲眼所见,不敢胡言。灵涯村上下没有不受他欺负的,轻则被占地,重则手脚被打断。”
    说完那人撩起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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