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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跟脚精”,走哪儿跟哪儿。她也没反驳,确实是这样。出门旅游她几乎不带脑子,朋友往哪儿走她就往哪儿走,朋友拐弯她就拐弯,朋友停下她就停下,从没走丢过。
这个本事现在派上了用场——会馆里人很多,穿着华服的男男女女端着酒杯穿梭来往,时不时有人从她面前经过,挡住她的视线。但黄晶总能从人群的缝隙里重新找到那抹酒红色。有时候人影一闪不见了,她环顾四周,又在另一个方向看到,然后穿过人群跟上去。
他在一个半开放的卡座停了下来。几个沙发上坐满了人,有男有女,衣着光鲜。闻则远跟其中一个人碰了碰拳,在沙发上坐下,翘起二郎腿,抿了一口红酒。
他坐下来之后,酒红色的衬衫被沙发靠背映衬着,在昏暗的灯光下反而更显眼了。
黄晶在旁边另一个沙发上坐下来。这个位置离他不近不远,能清楚看到他的侧脸,也不会太显眼。她把斜挎包放在腿上,两只手交叠着按在包上,脊背挺得笔直。
黄晶还在出汗。会馆里的冷气其实很足,但她身体里那股燥热还没退干净,衬衫的后背还是潮的。
黄晶把手伸进包里摸出一包纸巾,抽了一张按在额头上,又抽了一张擦了擦脖子上的汗。手还在抖,比刚才好了一点,但还是抖。擦汗的时候纸巾的边缘一直在颤。
手机从包里滑出来,黄晶看了一眼屏幕。10%的电量,红色的数字在屏幕右上角闪烁,像一个小小的警报灯。她按了一下电源键把屏幕关了,又把手机塞回包里。不能再用手机了,这点电量要留着,万一有什么事还能打一个电话。虽然她现在也想不出自己能打给谁。
黄晶抬起头,继续盯着那个酒红色的背影。现在人在这里,坐着,暂时不会跑。她只要等他空下来,走过去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