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逸凡的目光停在这段批注的最后一行字上。
王建国不是普通的幸存者。他是暗夜组织的外围人员,是负责在17路公交车上确认苏婉身份的眼线。母亲在11月7日拍下那辆公交车的照片、记下司机工号和车牌号之后,组织已经知道了她要坐这班车去报警。他们派了王建国在同一班车上蹲守——他是一个拄着拐杖、腿脚不便的老兵,坐在后排靠窗的座位上,任何一个上车的乘客都不会多看他一眼。但他一直在看。看每一个上车的人,等她出现。
她出现了。他确认了她的身份。然后制动系统失效,公交车冲进青山河。三十六个人淹死了。王建国是唯一活着上岸的人——因为他知道车什么时候会失控,提前做好了冲击准备,也许他坐的位置本身就是经过计算的、最有利于逃生的后排靠窗位。
母亲没有在这段批注里写“王建国害死了我”。她写的是“他是组织的眼睛”。她直到死前最后一刻都在用临床观察员的冷静笔调记录事实,哪怕这个事实的代价是她自己的生命。
他继续往下看批注的末尾部分。字迹越来越潦草,钢笔的墨迹时断时续,像是在摇晃的车厢里写的。
“我把这份报纸保存下来,是因为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有人重新翻开它。名单上的三十六个人没有做错任何事。他们只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上了一辆被做了手脚的公交车。他们的死不是意外,是谋杀——是我、我的丈夫、清洁工、王建国、和所有知情但没有阻止这件事的人共同完成的谋杀。我是遇难者,也是凶手。”
批注到这里结束。最后一行字的墨迹还没有干透就被折起来塞进了手记夹层,在折叠处留下了左右对称的墨迹印痕,像一只被按死在纸面上的蝴蝶翅膀。
徐逸凡把报纸重新折好,装进证物袋。然后他发动引擎,车子拐出窄巷,朝市局方向驶去。
专案组办公室在市局刑侦支队三楼,占据了走廊尽头最大的那间会议室。徐逸凡推门进去的时候,孟哲正站在白板前往上面贴照片。白板上用红蓝两色马克笔画了一张巨大的案件关系图,六案被分成了上下两排:上排是念珠、食补、精油——标注红色“已结案”;下排是公交、埋骨、薄荷——标注